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干警讲述

金靖:托起法律人的“中国梦” 让人民共享司法正义之光

2013-03-25 18:18: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中华儿女共同的“中国梦”,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定义的“中国梦”,莘莘学子有大学梦、体育健儿有奥运梦、航天员有航天梦……作为法律人更应该有“中国梦”,我认为法律人的“中国梦”就是实现法治中国,让人民共享司法正义之光!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深知基层法院工作之不易,要实现法律人的“中国梦”需要全体法律人付出更大的努力。从实践来看,要实现法律人的“中国梦”,关键在于让人民崇尚法治,让人民共享司法正义之光,这个过程有四种关系:人民与法官、人民与法院、人民与法律、人民与法治,这四个关系相辅相成,互进互长,

    一是让法官清正廉明,人民敬重法官。

    二是让法院明镜高悬,人民信任法院。

    三是让法律法不阿贵,人民遵纪守法。

    四是让法治湛湛青天,人民共享正义。

    法院形象的树立,关键在于法官形象的树立,“吏不畏吾能而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法官清正廉明自然生威严,生威自然生敬重,让人民衷心敬重法官,便是法治进步的一种体现;反过来,法官要怀民心,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人民自然心生信赖。做到法官心系人民,人民敬重法官,展现官民鱼水之情,法官乃至法院良好形象定能树立。

    当今法院工作之重心就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法院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管理。做到司法公开,让正义以凛然的方式实现;促进司法公正,让公平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强化司法监督,让权力在透明的视野下运行;树立司法权威,让信任以深入民心的方式存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保证国家和社会各方面有法可依,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发展进步的制度保障。有法可依可贵,执法必严更是难得,实现法律面前人民平等是法治的精神。如今有的人民群众不信任法院,不遵守法律,就是因为存在着法外特权,“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让人如何相信法律之公正?只有真正做到法不阿贵,一视同仁,人民群众便会心甘情愿地自觉遵纪守法,这自然能促进法治实现。

    法治中国的实现是法律人的最终目标,只要做到法官清正廉明、法院明镜高悬、法律法不阿贵,定能促进人民遵纪守法,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法律梦”造就“中国梦”,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成就法律人的“中国梦”我们有信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我们更有信心!

    作者单位:云南省马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