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王飞(化名)刚接到江苏高港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的时候,就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感激万分,但是让他更意想不到的是,高港检察院并没有不诉了之,后来还对其进一步进行帮教、帮扶,让他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和社会对他的关心、爱护和帮助,重新焕发了其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事情要从去年8月23日说起,刚满16周岁的王飞原本在外地某职业技术学院上学,暑假期间,和爸妈吵架后欲离家出走,但由于身上没钱,一时糊涂跑到两个邻居家偷了700余元,被抓了现行而案发。同年10月10日,此案移送高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调查了解,王飞家庭经济状况很差,父母无固定职业,且身体不好,其平时表现良好,由于家庭困难,仍然拖欠学费3000元。考虑到王飞虽系入户盗窃,但其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涉案数额仅700余元,最终高港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不起诉。
按理说,高港检察院已经依法履行了检察职能,可以就该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然而,在宣布对其不起诉决定后,高港区检察院邀请该院聘请的特约检察员对其进行心理调适等,帮他弥合心理缺陷,寻求自信之路;与王飞所在社区及其家长签订帮教协议,以助王飞健康成长;动员其所在社区的一企业负责人资助王飞学费,帮助王飞完成学业,毕业后可直接到该企业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王飞的后顾之忧。同时,该院还根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要求,帮助其顺利回归校园、走上社会。
“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我们不仅要从法律层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也要从社会层面尽力帮助失足者真正走出阴影,重新融入社会”,高港检察院代检察长华为民如是说。(通讯员 殷继东 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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