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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法院:建非法干预执行通报处理机制

2013-03-25 09:49:4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四川遂宁法院排除执行“软干预”

加大监察力度建非法干预执行通报处理机制

“2012年遂宁法院执行质效从全省倒数几名提升到前3名,各项质效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初步化解执行难。”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兰新华今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我们的秘诀就是:以重点、难点、热点案件为突破口,推动执行工作全面发展。”

2012年8月,遂宁中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申请执行四川斯来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

遂宁中院分管执行业务的副院长徐昌辉告诉记者,该案当事人因涉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导致出口退税质押合同无效,且从建行遂宁分行贷出的1500万元款项绝大部分已转到案外人名下,对遂宁市金融企业造成极大的经营风险,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

“执行中除冻结的资金外,未查到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该案承办法官罗亨德说,对冻结账户资金的执行关系到案件执行的成败,冻结的200余个账户中有190余个开设在福建晋江和浙江温州等地,且冻结账户的6个月法定期限即将到期,如不及时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冻结的账号将自动解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记者了解到,针对涉及的案外人较多的情况,遂宁中院执行办案组经过20余天努力,长途奔袭上万公里,排除重重阻挠,将冻结账户中的1200余万元资金扣划到中院指定账户。

“政府招商引资审查不严和银行质押贷款审查不严是我们面临的困境。”徐昌辉表示,遂宁中院对此将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查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尽全力减少申请执行人的损失;依法对案外人的异议进行审查,并对案外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确保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兰新华表示,信用体系建立比较困难是执行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执行是对法律文书的兑现,如果信用体系好,就容易执行,否则就困难,所以推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非常重要。

2012年3月底,在上级法院决定开展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工作后,遂宁在全省率先启动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天宗为组长的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截至目前,遂宁市清理涉党政机关重点积案11件已全部执结,有力推进了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立。

“讲不讲,执行都难,所以少讲执行难,多讲怎么办。”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徐琦告诉记者,执行干警要针对个案想办法,付出比审判要多好几倍的努力。

兰新华直言,执行有5大难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不时遇到被执行方反面施压,被执行方借助网络舆论进行炒作,给法官栽赃,更有甚者进行诬告谩骂等;当事人暴力抗法,一旦强制执行时,当事人会进行孤注一掷的报复行为,导致申请人合法权益无法保障;涉诉信访上访压力大;人情社会“软干预”少不了。

“比如领导一句‘依法办案’含义很深,三次四次后就表现出对目前处理不满意,打着公正执法的旗号进行干预。”对此,遂宁中院建立了对非法干预执行行为的通报处理机制。

记者了解到,遂宁市纪委与遂宁中院对“加大对不正当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纪检监察力度”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不正当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进行界定,并形成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党纪政纪的线索及时组织核查,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严肃查处党员、公务员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党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被执行人,对法院依法执行的案件不履行义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干预阻碍法院依法执行的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记者/杨傲多)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