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安视官微为“反光镜电子眼”
不包庇“自家人”引网友叫好
“皖G××××警车违法停车,是否应该受到处罚?”网友“天上飞的潜水艇”近日在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铜陵公安在线”发布这样一条微博,并且“有图有真相”。照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辆警用大巴车停在马路的绿化带旁,占据了一条车道。
当日15时13分,铜陵交警支队在微博上公开回复了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当天诉、当天回,铜陵公安的办事效率得到网友的肯定,而不掩饰、不托辞,不包庇“自家人”的行为,更是得到网友的尊重。
就在不久前,同样是关于警车的监督举报,还牵出了民警低调做好事的事情。3月12日下午,网友“人生百态几度无奈”微博举报“公车私用”,还配发了两个人在超市前向警车里搬东西的照片,引起不少网友围观。
铜陵市公安局经核查后发现,照片中的车属于该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天桥中队,但买东西的行为却不为私:该中队民警与当地一名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当天下午去超市买商品送给这个困难家庭。虽然民警洗脱了“公车私用”的嫌疑,但是由于警车违法停放,民警仍被罚款100元,并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
事情的来龙去脉随后在微博进行发布。网友看到后,对公安机关公私分明的处理方式竖起了大拇指。但也有网友认为民警可以功过相抵。对此,当事民警认为:“如果我们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不处罚,又怎么去处理其他人的违法行为?”
无论是反映社会治安乱点问题,还是举报民警有违法违纪之嫌,铜陵市公安机关对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努力建章立制,完善工作。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刘年告诉记者,铜陵公安微博已经成为执法服务的“反光镜”和监督队伍作风的“电子眼”。利用好这一平台,可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能,推动公安队伍作风建设,让群众更满意更有安全感。
(记者/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