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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平等保护外地籍涉罪未成年人

2013-03-25 09:42: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北京检察平等保护外地籍涉罪未成年人

起诉前不论内外均赴原籍调查

北京市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年急剧攀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王媛媛今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0%以上是外地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多数外地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京无固定住所、无监护条件,在帮教场所和帮教机构等方面均存在问题,因此往往无法适用取保候审、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等法律规定,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王媛媛透露。

搭建无差别帮教平台

17岁的徐鸣(化名)出于哥们儿义气帮朋友围堵、殴打他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人员认为徐鸣系从犯,被害人与其达成了谅解,决定对他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

“涉罪未成年人在羁押场所中极易受到交叉感染,不能一关了之。”西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蕾介绍,该院寻找爱心企业、公益组织等作为外地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考察帮教场所,成立了北京市首家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中心——新起点实践中心,搭建起了“无差别化”考察帮教平台。

依托实践中心,西城区检察院将专业司法社工全程引入检察诉讼环节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心理疏导;爱心企业明苑集团设立的实践中心则负责为外地户籍未成年人提供食宿并派专人进行监护,实现了对外地籍与北京籍未成年人权益的平等保护。

截至目前,该院已安排4名被考察人在实践中心接受考察帮教,要求其进行无偿公益劳动不少于10小时,每月与考察人员进行至少一次面谈、至少做一次书面思想小结、积极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旁听庭审等活动,同时在考察期内应在指定地点或以适当方式向被害人赔礼道歉。

社会调查机制全覆盖

2012年3月18日22时,17岁的马飞(化名)在西城区牛街附近抢了一名孕妇的挎包。审查起诉阶段,他对自己的行为拒不承认。

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远赴马飞的老家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某村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在观看了检察官和社工为其录制的父母劝诫视频后,马飞终于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

王媛媛介绍,2002年,西城区检察院在北京市率先将社会调查引入审查起诉环节,由承办检察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开展调查。10余年间,已有800余人接受了该项社会调查。

2012年,该院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办法》,全力开展“无差别”、“全覆盖”的社会调查,对外地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求到其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开展全面调查,作为办案参考。

“目前已对49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社会调查。”王媛媛表示,这一做法切实解决了“电话调查”、“委托当地调查”等方式存在的不足,有效加强了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最大限度实现了平等保护的原则。

在社会调查基础上,西城区检察院还首创了“在押表现”考察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在押表现进行评估。“评估出的考察结果将作为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及向审判机关移交量刑建议、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参考依据。”王媛媛说。

(记者/李娜)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