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如何落实新规定、回应新期待、迎接新挑战?笔者认为,公安警卫部队只有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不断改进警卫形式,才能扎实推动公安警卫工作科学发展。
中央的新规定,就是加强作风建设、改进警卫工作的“指向标”
党自诞生以来,在数十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形成的一系列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优良传统作风,成为战胜一切困难、取得伟大成就、永葆生机活力的政治优势和精神财富,也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面对新时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中央以“八项规定”为载体,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作出了率先严格自律的态度公示,也为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明确了努力方向和具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的新要求,前提就是要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关键在于以实际行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
公安警卫部队作为一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担负特殊使命任务的重要武装力量,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事关队伍的忠诚可靠,事关警卫安全,事关党和国家的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改进警卫工作就是要以中央的新要求为指导,把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继承好、践行好、发扬好。一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二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弘扬实干兴业精神。三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要求,努力打造一支艰苦奋斗、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公安警卫队伍。
群众的新期待,就是加强作风建设、改进警卫工作的“动员令”
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团结奋进的“动员令”。公安警卫部队官兵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其主要职责体现在安全服务中,根本价值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
面对群众的新期待,中央在 “八项规定”中将警卫工作专门作为一条,并明确要求“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公安警卫部队作为警卫工作组织实施主体,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群众期待,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工作就是践行党的宗旨、不断改进警卫形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警卫工作的满意度。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注重从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提升部队作风形象的高度出发,科学谋划、部署、落实警卫工作;在确保警卫安全的基础上,坚持民意引领、民情为重,努力提高警卫工作科学化水平,正确把握确保警卫安全与讲究社会效果的平衡点,减少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不良影响。二是要规范警卫业务。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警卫工作,从严警卫界限和规格部署,着力规范警卫业务流程,提高勤务组织实施的规范性和科学化。三是要改进执勤方式。从实际出发,根据警卫安全客观需要,着力缓和警卫形式,避免岗哨林立、戒备森严、形式紧张;同时,注重提升官兵的道德素质、群众观念和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官兵理性履职、柔性执法、文明执勤。
面临的新挑战,就是加强作风建设、改进警卫工作的“助推器”
中央把改进警卫工作作为“八项规定”的一个重要内容面向社会公布,这标志着警卫工作从“幕后”走到了“台前”,将接受社会“显微镜”的全方位观察与监督。因此,如何在社会的普遍关注下开展并改进警卫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警卫工作的满意度,成为当前我们必须应对的严峻考验,同时也必将成为进一步推动公安警卫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面对新挑战,我们只有在倍加珍惜、大力推广过去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公安警卫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着力在理念、机制、模式、措施等方面找到破解难题、促进工作的新思路、好办法,才能实现公安警卫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是要强化自律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开展警卫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要求,强化自律约束,规范权力运行,让警卫工作置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约束之下,确保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既有效确保警卫安全,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警卫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
二是要依靠人民群众,圆满完成任务。针对当前警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必须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实行专门机关与依靠群众相结合、既要保证安全又不脱离群众”的方针,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群众组织动员机制,与人民群众共同筑起坚固的“安全屏障”,为圆满完成各项警卫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树立良好形象。在信息化时代,随着网络虚拟空间的不断发展,任何社会主体或事件都有可能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高度重视和着力加强新形势下的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在确保警卫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宣传平台,以适当方式加强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警卫工作的理解支持,维护公安警卫部队的良好形象。
(作者为福建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委员 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