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空炮”存在于不少地方政府,而且存在于不少重要领域。不但伤害了群众利益,还严重损伤了地方政府公信力,使得地方出台的政策、官员的承诺,很难再获得民众信任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新一届政府开始全面履责。李克强就做好政府工作提出六点要求,其中第六点要求提到,政府说到就要做到,不能“放空炮”,不能当无所作为的“太平官”(3月22日《新京报》)。
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六点要求,其实每一点都是对政府机构的严格要求,以维护民众利益。譬如,第三点提到,力争一年解决几个关键问题。尽管“几个关键问题”没有明确,但显然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第六点提到,不能“放空炮”,即要求政府对待民众要言而有信,不当“太平官”,是要求官员对民众的利益负责。
尤其值得解读的是政府“不放空炮”。这是因为,某些地方政府由于“放空炮”,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当地政府的公信力。以政府借款不还为例,黑龙江兰肇路是当时兰西县政府向全县47万百姓借资修建的,建成已近14年,可借款1323万元后一分钱也没还。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向百姓借款16年,到去年5月,借款仍一分未还。
再比如,今年初河南省卢氏县20名农民工奔波300多公里来到南召县,给南召县政府送去了“最不诚信”锦旗,同时送去的还有该县招商局的“违背承诺,不讲诚信”锦旗。原因就在于,南召县政府2009年承诺,由县政府和招商局负责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4年来承诺并没有兑现。
总之,“放空炮”存在于不少地方政府,而且存在于不少重要领域。不但伤害了群众利益,还严重损伤了地方政府公信力,使得地方出台的政策、官员的承诺,很难再获得民众信任。那么,地方政府与民众之间的“鱼水”关系就会变得很糟糕,政府与民众之间就会有一道无形的墙。
这是极其危险的。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失信导致的后果可能没有显现出来,但在某些特殊时刻或者重大事件发生时,如果民众对政府持一种不信任的态度,很可能会引发严重后果,比如,引发群体事件。所以,我们要认清政府“放空炮”的危险性,坚决杜绝“放空炮”。
首先必须分析某些地方政府为何“放空炮”。笔者以为,原因不外乎三点:一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即地方政府承诺很容易,兑现承诺则面临很多问题;二是前任官员承诺,继任官员不愿“擦屁股”,即政府承诺的兑现缺少制度保障;三是某些地方“放空炮”的根源是“信用政府”建设没有摆在最重要的位置。
培根曾说过:“一次政务失信比多次社会失信后果严重得多,因为这些社会失信不过弄脏了水流,而政务失信则把水源污染了。”政务失信显然就是政府失信。但遗憾的是,如何杜绝政府失信、如何建设“信用政府”,我们似乎还没有完整的体系设计和制度安排,导致“信用政府”建设“碎片化”。
尽管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命题早就提出来了,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政府信用等内容,但就“政府信用”建设而言,还很零散,缺少系统设计、顶层设计。比如,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政府必须履行;政府的主动承诺,理应自觉兑现。总之,建设“信用政府”的前提,起码是不能“放空炮”。
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