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1日从山东省青岛市“法治镇街”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获悉,该市近七成村居受到各级政府表彰,成为法治村居建设的表率,全市90%以上的社区和85%以上的村庄达到了平安建设标准。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赵纯利告诉记者,这得益于该市建立的以法治村居为基础,以法治镇街为纽带,以法治区市为基石,以法治青岛为目标的“四级联创”工作模式,该模式将法治城市的目标要求分解到区域、行业、基层,形成了渐进的、直观的、全面的法治创建推进机制。
据悉,该市还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治并举”的原则。制定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的创建机制,政府先行、上下互动的联动机制,建章立制、科学规范的考核监督机制和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宣传推广机制。
目前,青岛市有10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79个村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村”,收到各级表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占农村(社区)总数的68%,全市90%以上的社区和85%以上的村庄达到了平安建设标准。
记者 姜东良 实习生 刘楠 通讯员 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