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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法院“老舅妈” 参与家事纠纷调解

2013-03-22 08:37: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院与妇联联动推进家事纠纷调解,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实践。”近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平在家事纠纷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说。自“老舅妈”参与联调工作以来,海安法院共受理家事纠纷596件,调解成功492件,协议履行303件。

    2012年初,海安法院与县妇联联合出台的《家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实施意见》中要求:共建海安县家事纠纷联动委员会,作为纠纷调处的指导、协调机构;构建1238调解机制:即明确联动调解期限为一个月,确定凡家事案件一定有“老舅妈”——调解员参与、凡委托调解案件调解文书一律提交司法确定两项原则,规定联动调解形式包括法院委托“老舅妈”单独调解、“老舅妈”参与联合调解、“老舅妈”邀请法官进村居调解等三种;调解范围包括离婚、探望权、赡养、抚养、扶养等八类纠纷。

    家事纠纷调处中心设在海安法院开发区法庭,拥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和两名常驻“老舅妈”及稳定的轮值人员;同时,在海安法院五个人民法庭设立家事纠纷调解室。各镇依托镇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调解工作站;各村依托妇联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建立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点。全县统一挂牌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室、站、点243个,各级调解机构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积极吸纳女法官、女法律工作者进入调解队伍,登记造册“老舅妈”调解员2821名。(梁文珠 王小燕)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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