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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欣:网络时代法官思维方式的转变

2013-03-21 16:44: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我国目前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网络已经成为大家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共享、沟通交流的工具,网络信息资源有其特有的特点:一是数量庞大、增长迅速,由于政府、机构、企业、个人随时都可以在网上发布信息,因此网络成为无所不有的庞杂信息源。二是信息质量参差不齐,有序与无序并存,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网络信息的发布缺少质量控制和管理机制,使得网络信息繁杂、混乱,质量参差不齐。三是信息共享程度高、使用成本低, 由于信息储存形式及数据结构具有通用性、开放性和标准化的特点,它在网络信息环境下,时间和空间范围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延伸和扩展。

    近年来,法院工作成为网络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网络信息资源的以上特点,使法院舆情工作异常艰巨,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法院的公正形象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影响。

    一是个别法院或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经过媒体反复炒作,迅速放大,给法院和法官的形象造成极大损害,降低了法院的公信力。

    二是个别案件审理或执行中的错误或瑕疵被迅速传播,引发社会对法官的办案能力和法院判决的公正性,乃至整个法院工作的质疑。

    三是迅速发展的微信、微博等网络传播媒介让公众从案件侦查阶段就开始关注、讨论,如广州许霆案、湖北邓玉娇案等,类似案件网上稍有消息就引起大量跟帖和讨论,给案件的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

    四是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导致出现很多不实和过激言论,有的在网上发泄不满,有的捕风捉影抹黑法官,有的歪曲事实攻击法院,有的破坏和干预司法独立,极易误导广大网民,从而影响法院的审判和执行。

    面对着网络时代的冲击和影响,从法官个人角度来讲,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只顾埋头审理案件,不理网络舆论;出现不实言论也不能听之任之、无所适从,而要转变思维方式,适应网络时代的变化和要去,更好的树立自身形象。

    要练好内功,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很多网络事件证明,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和案件质量问题、是引发网络聚焦的重点。身正不怕影子斜,只有保证自身的素质,才能不惧怕网络负面炒作,赢的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尊重。一是要规范行为、端正作风。规范庭审活动,注重司法礼仪,严格纪律作风,尊重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质量。培养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公正办好每一件案件,努力做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统一。三是要加强廉政学习,保证司法廉洁。认真落实“五个禁止”的相关规定,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权势案和金钱案,严格约束业外行为,保持法官的良好形象。

    要强化网络舆情意识,增强案件的敏感度。对社会关注比较度比较高的案件和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的案件要做好风险评估工作,随时做好舆论应对准备。从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各个阶段,法官都要注重自身的一举一动,不给别有用心的人上网炒作的机会。案件的进展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寻求理解和支持。要主动和媒体协调和沟通,加强司法宣传的正面引导。要防止网络舆论的干扰和影响,就必须防微杜渐,积极引导。

    总之,法官要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塑造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作者单位: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