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此次全国各级法院共评出50个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占两家,辽阳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是其中之一,在全国予以通报表扬。他们所创造的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在全省法院率先试水,受到省法院的高度评价。同时,市中院监察室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制定廉洁自律“七个严禁”规定,促进了法院干警廉洁从政。市中院已连续两年干警无重大违法违纪。
以此为契机,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将以高效的监督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度,赢得当事人的信赖。
(记者/党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