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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南溪司法救助援弱势

2013-03-21 13:04: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宜宾日报 

“我们在执行中,遇到被执行人无赔付能力造成无法执行的情况,如申请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便向区政法委报告,为申请执行人及时申报司法救助金。”近日,记者到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采访,该院执行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该院已司法救助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万元。

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政法委了解到,该区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把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作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司法需要的重要途径来抓。近4年来,南溪区为48件民事和刑事案件的56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额共计68万元,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缓和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为了帮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解决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南溪区在2009年就制定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对司法救助的对象、范围以及审批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去年以来,南溪区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警民亲”活动中为民办实事,通过依法办案,运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已办结刑事被害人救助案5件,使刑事被害人获得赔偿金20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南溪区法院通过司法救助,不仅促进了民事执行的公正和高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更有利于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增强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公平、文明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