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就是第一要务
——扬州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综述
2月16日,在扬州市“全市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大会上,扬州中院被评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先进单位”,连续五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同时,中院申报的“‘一站五员’基层矛盾化解机制”项目,首次荣获“工作创新创优奖”,实现了零的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扬州中院党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为民的集中体现。
首创“一站五员”工作机制便民利民
2012年初,扬州中院党组提出了“质效提升、创新有位”的工作目标,全市法院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在提升审判质效上下工夫、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求突破,把公正司法为民落在实处。
近年来,如何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与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困扰着司法实务界,扬州中院组织推动全市基层法院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建立了以“司法服务站”为中枢,“巡回审判员”为核心,统领“司法协理员、法制宣传员、执行联络员、特邀调解员”的“一站五员”工作机制。司法服务站,配备了1至2名法官担任巡回审判员,聘请大学生村官、乡镇干部、社会贤达等担任司法协理员、法制宣传员、执行联络员、特邀调解员,蹲点在基层,共同承担着巡回审判、诉讼指导、纠纷调解、信访接待、法律培训、法制宣传、诉调对接、和谐共建、创建无讼社区的责任。“我们在司法服务站外部醒目公示‘一站五员’工作职能、‘五大员’联系方式以及法官驻站工作时间,并设置意见箱和留言簿,方便群众日常联络,并建立工作日志,如实记录相关工作情况,目的就是切实抓好该机制跟踪、督查、修正和完善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扬州中院院长蒋惠琴说。
“自从有了司法服务站,我们的村民不出远门、不进城就把矛盾在村子里解决了。”宝应县氾水镇胜利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李春兰说:“说实在的,有了矛盾纠纷,动辄闹上法庭,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在司法服务站解决问题,老百姓不用花诉讼费,还有利于当事双方重归于好。”
去年5月至12月,全市基层法院有近15%的矛盾纠纷在这一机制下得以圆满解决,这不仅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也有力地推进了“和谐扬州”建设。“一站五员”工作机制不仅得到了省高院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市委领导的赞赏。
独创“回”形审判方式促失足少年回归社会
少年,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未来与希望。“必须高度重视少年司法工作,在审判中要着力保护少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我们的司法工作,促进失足少年早日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生活的建设性力量。”蒋惠琴常常告诫全市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人员。
近年来,在少年审判工作中,扬州法院特设聘请专业心理医生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环节,适时开展心理疏导。广陵区法院在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实践中,在全省首创了少年案件“回”形审判方式:创新设计的“回”形审判桌,希望失足少年能回望过去,反思所为;早日回头,重新做人;祝其回家,感受亲情;回归社会,创造未来。开创“一审三学三送”模式即,“一审”即利用庭审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悔过自新;“三学”即通过教育让未成年被告人学会感恩、学会做人、学会守信;“三送”即送庭审光盘,让未成年被告人感悟违法的教训;送少年案例专编,让未成年被告人更好学法守法;送一份忠告书,时刻提醒他更好地珍惜人生,这种寓教于审少年庭审模式,不仅促进了失足少年早日正常回归社会,也维护了社会和谐。去年10月25日,扬州市某技校的学生小许站到了广陵区法院的少年法庭上。他是广陵法院“回”形少年综合审判法庭启用以来的第一位“使用者”。“我一定好好珍惜,切实改正自己的错误,早日回归社会!”庭后小许说。
2012年,中院少年庭被省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升华“两评查”活动保障司法公正
2012年4月份,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扬州两级法院在切实抓好“两评查”活动规定动作的同时,坚持统筹兼顾,在活动特色上求创新。
全市法院按照中院党组提出的“整体工作有影响,单项工作有特色”的活动目标,创新探索两评查活动载体。一是把内部评查与开门迎查有机结合,创新评查模式。在抓好自查自评、交叉评查的基础上,全市法院积极探索评查方式创新,引入“现场亮分、现场点评”等模式真正落实评查实效。二是把问题排查与整改提高有机结合,抓好边查边改。中院职能部门汇总形成了全市法院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质量瑕疵问题报告,以典型案例分析的形式详细分析了两项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产生原因以及整改措施。三是把评查活动与业务竞赛有机结合,推进创先争优。结合两评查活动,修订了两项活动的竞赛方案,实现了评查活动与竞赛活动的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有效激发了全市广大干警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2012年,扬州法院完成了各条线评查和示范庭开庭工作,累计开展庭审评查968件次,占全市法院开庭案件总量的12.35%,评出优秀庭审109件,示范庭开庭89件;开展裁判文书评查2787份,占全市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总量的8.06%,评定优秀文书354份。同时,扬州法院还对评查出庭审问题共3大类17条,裁判文书质量问题共6个方面30余条,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2012年,在省高院考评的24项重点绩效指标中,扬州中院审判绩效综合排名跃居全省法院第二名。(特约记者 祁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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