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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市7级以上大风禁止明火作业

2013-03-21 08:41: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新疆克拉玛依市市政府发布大风天“禁火令”通知,严禁在7级以上大风天气使用明火作业。通知要求,凡风力在7级以上的天气,在棉花库(站)原料堆场、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耐火等级低且人员密集的(10户以上)住宅区、草场苇场等农作物种植区、易燃易爆场所及周围1公里范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室外使用明火。各单位须确定大风天气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对违反禁火规定、动用明火的单位和个人,按消防法规定从严处理;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刘威 王金斌)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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