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春分一到,春耕农忙。各地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春耕生产上,为“三农”开辟法制春天。为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不误农时,各地法院推出巡回办案、严打涉农犯罪、强化涉农案件执行、上门宣讲法律等便民举措,全力保障春耕生产。
河南新郑:巡回办案为民省时
“法官到俺村里开庭,不仅打官司的人不会误了春耕,我们还可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3月20日,在河南省新郑市和庄镇和赵村村头,30余名村民旁听巡回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赵某与李某侵权纠纷一案后说。
今年年初,新郑市人民法院法官在下乡调研时,一些群众反映,在春耕生产期间,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不仅要支付交通费、住宿费,还要耽误农时、影响春耕生产,建议经常组织法官巡回农村现场审案。为了方便农村群众参加诉讼,新郑法院迅速组织基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保春耕生产”活动,并将该项活动作为常态性工作,法官纷纷深入田间地头、村民居住集中区就地办案,将法庭“搬”到了村民的家门口。今年以来,该院已经组织法官到农村巡回审案50余次,为当事人节约近200个工日。
该院通过组织法官现场开庭、现场调解,让群众见证庭审全过程,同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办案活动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满足农村群众诉求,还成了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的新途径。(左世友 李慧凤)
河北平泉:四举措严打涉农犯罪
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法院针对时节特点,推出四条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涉农案件。
该院首先依法打击涉农犯罪,对制造、销售、贩卖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以及抢劫、盗窃农民牲畜、生产工具、生活资料等各类侵犯农民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处;其次是抓好巡回审判,对一些涉农案件,实行上门立案。对可能影响春耕生产的涉农案件当日审查立案,灵活安排开庭时间,确保办案不误农时。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再次是抓好法制宣传,提高农民维权意识。针对农忙期间邻里、土地、用水、栽种等纠纷可能会增多的情况,组织法官开展法律知识巡回宣传活动,向农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规定、回答群众咨询;最后是注重司法救助,帮助经济困难农户。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符合法定条件的,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对生活确有困难而被执行人又缺乏执行能力的申请人及时给予救助。(李立新 刘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