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坚持“双向保护”的理念,在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同时,积极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
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小焦和小实是同一所中学的同学,2012年9月7日,小焦误以为小实在嘲笑自己而与小实发生冲突,小实嘴部被小焦砸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2013年2月25日,小焦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至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陆叶在提讯小焦时发现,小焦从小父母离异,平时很少与人沟通,性格比较执拗,有些多疑和自卑,所以才导致对小实的故意伤害。陆叶检察官在安排司法社工对小焦帮教的同时,联系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准备对小焦进行心理疏导。
3月19日下午,西城检察院的检察官带着小焦做了第一次心理疏导。心理专家认为,小焦存在焦虑现象,包括自闭、以及对周围人的敌对倾向等,但是思想方面是积极向上的。针对小焦的情况,西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王媛媛介绍说:“我们将长期开展对小焦的帮助与矫正,下一步筹划联合专业的社工机构,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开展心理游戏等方式缓解他与同学、与父母的关系。”
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在帮助小焦的同时,陆叶检察官发现,小实的家庭也十分困难,小实的父亲、母亲都有疾病,一家三口靠低保维持生活。了解情况后,西城检察院主动为小实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落实对小实的法律援助事宜。同时还积极为小实申请救助款。3月19日下午,西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蕾将5000元的救助金送到小实母亲的手里。
小实的母亲说:“收到救助金是我没有想到的,检察院主动为我们做这么多,让我们觉得特别温暖。”
双向保护助成长
陆叶检察官介绍,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希望通过“双向保护”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到一定的帮助。
陆叶检察官说:“‘双向保护’的方式除了心理救助外,还有一系列帮助制度,比如说从嫌疑人保护的角度而言,我们有一个专业的考察帮教平台,用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在考察帮教平台上,外地的嫌疑人可以得到一个工作介绍,在被介绍的单位接受专门人员帮教,这样既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积极改造,也能让他们得到相应的技能培训。”
“对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成长背景等情况,我们会进行一个比较全面的社会调查,调查情况将作为检察院办案的基础”陆叶检察官说:“对于外地籍嫌疑人,无论多远我们都会前往居住地或暂住地进行全面的调查,因为充分的调查对保护未成年人得到公正对待是有帮助的。”
宋蕾副检察长说:“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未来的发展。我院在办案过程中,一直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双向保护,一方面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保障其诉讼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注重对被害人的同等保护,注重人文关怀,维护其合法权益,防止出现片面性。”
据了解,2012年以来,西城区检察院共为2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并提供心理辅导,同时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了救助金近2万元。(郑全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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