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获悉,201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7件,共发放救助金额6.7万元。
据了解,一些罪犯由于生活窘迫或失去经济来源,无法对被害人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导致被害人因伤残、疾病等情形陷入困境。晋安区检察院设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公室,注重对被害人进行必要的物质救济,鼓励并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河南郑州:刑事救助金帮了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