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山西省司法厅在平陆县圣人涧上堡村扶贫工作的第二年,扶贫工作队在省司法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2011年“五个起来”的基础上,全体工作队员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一村一品”决策,认真落实省厅党委年初确定的“五二目标”,积极努力,勤奋工作,在积极探索干部下乡驻村工作新路子和大胆实践山区农村率先发展小康示范村新路子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较好地完成了牵头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和上堡村的扶贫工作任务。
据统计,在省司法厅党委和扶贫工作队的全力帮助下,上堡村全村养羊1560只,养猪520头,种植红薯108亩,萝卜88亩,工作队还帮助农民集中销售了萝卜和红薯,销售额达到31万元,加上村民外出务工和粮食增收所得的收入,上堡村人均收入从2011年的1260元达到了2012年的3590元,人均净增2330元,加快了上堡村农民增收致富的脚步,全面实现了厅党委确定的“五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