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我们面对新要求,做到内强素质打基础,外强措施见成效,按照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工作思路,狠抓干警教育,牢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院史荣誉室”、“廉政教育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法律文化长廊”的建设,培育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完善制度体系,出台《岗位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办法》,通过科学考核,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开展“三进三访三提升”爱民服务活动,定期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在审判工作中,试点开展巡回立案、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工作,为群众立案提供方便;积极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审判管理,实现公正高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做到“案结事了”。
(作者: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院长 焦 鹏)
·津市委副书记何立峰委员谈融资租赁司法保护
·罗志军:更加注重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
·江苏发布2012年法院民权司法保护报告
·环境司法:保护青山绿水的正义之剑
·广州海珠法院推出证人司法保护规则
·山东“东营模式”创司法保护环境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