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彝族中年妇女李某由于受到家庭暴力到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法院石羊中心法庭递交诉状要求与其夫离婚,当立案法官与她交谈时发现她仅会讲一些简单的汉语,对于法官交代的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表露出一脸的茫然,法官查觉这位当事人不能用汉语进行交谈。在庭审前,法官联系了“彝汉双语”翻译人员,并在开庭前告知双方当事人对翻译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庭审过程中,彝语翻译对庭审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让法官能够通过翻译深入地了解案情,同时也让当事人能让当事人准确地理解法官对法律的解释、引导,为庭后的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彝语翻译的帮助下,法官认真做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调解工作,最终让李某的丈夫认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心平气和地表示愿意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石羊中心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大姚县石羊镇、三台乡、三岔河乡、铁锁乡的民事案件,由于当地彝族聚居地较多,为让当事人切实表达诉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庭培养了一批“彝汉双语”翻译人员。法官在开庭前向听不懂汉语的彝族当事人宣读法庭纪律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及义务之后,翻译席上的彝语翻译将法官的话原原本本地用彝语翻译给当事人听,让彝族群众能够无障碍地参与诉讼活动。
(刘剑松 张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