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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法院提升服务水平便利群众诉讼

2013-03-18 19:32:5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在深入开展各级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中,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着力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小窗口变成为民服务大舞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不断提升法院的形象。

该院创建了具备导诉接待、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的“立案信访窗口”。印制了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文书样式、司法救助规定等维汉“双语”诉讼指导材料放置于立案大厅,并在当事人休息区制作了宣传栏,安装了悬挂式电子显示屏,将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四个一律”、最高院颁布的“五个严禁”、新疆高院提出的“八个必须”等规定以及有关诉讼信息等滚动播放,让当事人对立案程序和相关要求一目了然,尽力为群众诉讼提供方便;配备了当事人休息座椅、书写桌椅、饮水设施,为提供笔墨纸张、复印、电话、传真、电脑等便民服务设施,让法院更具亲和力、更显人性化。设置无障碍诉讼通道、残障人士卫生间,让弱势群体真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为便于当事人立案,该院开通了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对边远地区以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对于前来立案的诉讼当事人,详细地询问情况,给与诉讼指导,减少往返路程,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在立案大厅免费为当事人提供热茶及诉讼指南材料,给立案的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该院坚持对赡养、抚养、扶养、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实行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依法为经济较为困难或老弱病残涉诉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让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积极进行判后答疑,现场解决群众的诉求,消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误解,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降低涉诉信访案件数。同时,积极组织干警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该院按照“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方针,把巡回法庭搬进乡镇、社区、村组,倾听群众诉求,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现场开庭、现场宣判、现场为群众答疑释惑,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官就在他们的身边,让旁听群众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受到法制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审理一案、解决一串、教育一片”,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赵剑琪)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