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职律师全力当好党委政府法律参谋
五年来提供法律决策四千余件
在广东省广州市,有这样一家律师事务所——从不向社会提供有偿的法律服务,也不参与市场竞争,而广州上至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下至公务人员一线执法,都能找到该所律师在背后出谋划策的影子。这就是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自2002年年底成立以来,我们全力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在服务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论证,消除法律障碍,预防法律风险,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职能作用。”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超莹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助力党委政府依法决策
2012年6月29日,广州境内发生一起货车追尾与油罐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溢油波及周边建筑引发火灾,造成数十人伤亡。
事故发生后,广州市公职律所受市法制办委托,王超莹带领两名公职律师加入事故法律顾问专家小组,急赴事故现场勘查。
“在事故情况分析研讨会上,我们提出了在进一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明确界定各方责任,依法依规确定赔偿责任,制定统一赔偿标准、依法赔偿的原则。”参与该案的蔡俊敏律师回忆说,公职律师提出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一是应该吸纳法律专业人士参与事故调查;二是要运用多方力量,细致全面地做好死者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三是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派律师,正确引导受害人及其家属依法维权;四是要尽快查清事实,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这4条意见全部被采纳,促进了该事件顺利解决。
说起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决策服务,蔡俊敏印象深刻的还有,2011年她和沈文博律师等同事共同承担了为广州公务用车改革提供可行性论证、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法律服务。
在备受社会关注、涉及问题重大复杂、没有现成经验可参考的情况下,蔡俊敏、沈文博等公职律师连续奋战20多天,提出了全面妥善的法律意见,确保了该改革项目顺利推进。
同为广州市公职律所律师,蔡俊敏为该所专职律师,李志强则为岗位公职律师。后者任职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制部门,为本单位提供法律决策是其职责所在。
“岗位公职律师是领导的参谋和顾问。我们单位建立了制度,领导层要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如招标、采购等,都会征求法制部门公职律师的意见,由公职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李志强颇为自豪地说,“我们不同意,提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决策肯定不会通过”。
据统计,近5年来,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共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决策4122件,工作成效多次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促进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广州市公职律所现有律师144名,除12名专职律师外,其余皆为岗位公职律师,遍布在公安、税务、工商、民政等各个政府职能部门。这些公职律师不仅注重政府决策这一类重大事项,还关注每一起具体的执法行为。
3月15日下午,记者采访李志强时,他接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名一线员工的电话,对方说:有一名旅客携带动物制品入境,他们依法对该制品截留,现在该旅客正拿着照相机对执法过程拍照;旅客是否有权拍照,其行为是否属于干扰执法?
李志强回复说,旅客有权进行拍照,执法行为应当接受旅客监督,此举不属于干扰执法。但考虑到今后如产生纠纷乃至诉讼,行政机关有举证责任,建议执法人员固定证据。
“这样的电话常有。电话或当面回复一线执法人员的疑问,告诉他们该如何执法,执法的依据是什么,是我们岗位公职律师的职责。”李志强告诉记者。
就在前两天,李志强还被问道,去一些单位执法时,门卫要求进行登记,该如何处理?他回答说,执法时无须登记,但规范执法则需要表明身份、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通过提供及时的法律指导,有力促进了一线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李志强说。
据介绍,岗位公职律师还通过参与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编印本单位执法工作指引,以及邀请相关法律专家来讲法制课等,有效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全方位护航重大项目
广州亚运会是广州之盛事,广州公职律师活跃其中,为亚运经济保驾护航。蔡俊敏清楚地记得,她和同事刚开始审查亚运会市场开发权让渡协议时,吃了一惊。
“最初的协议存在不少法律漏洞,中英文版本有明显的法律冲突,照此执行,将来可能会产生对政府不利的后果。”蔡俊敏说,最终,她们提出的修改意见有6条被采纳,使协议在维护举办方利益前提下顺利签署。
“这些年来,我们公职律师积极为广州科技创新、企业改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王超莹介绍说。
她举例说,中新广州知识城项目是中国与新加坡合作的重大项目,广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在项目总体协议签署前对协议文本提出法律意见。随后,广州市公职律所先后为项目总体协议出具了3份法律意见书,参加专题论证会4次,分别从签约主体、合资公司、项目用地等15个方面提出近40条修改意见。
广州公职律所还积极参与广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行业调研、广钢重组及转型等工作,通过帮助企业规范改制涉税问题,提供税收法律咨询和法律分析意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助力企业实现改制目标。
服务民生化解社会矛盾
一大型超市拖欠2000多名工人工资,一企业拖欠1700多名工人社保费和公积金,一度假村与7000多名会员产生融资合同纠纷……面对一起起大型群体性纠纷,广州公职律所及时介入,运用专业优势和身份优势,力促矛盾纠纷纳入合法理性的解决渠道。
王超莹介绍说,该公职律所还连续多年派律师参加全市的“大接访”活动,在2011年8月31日举行的市领导分类接访活动中,该所派出了6名律师陪同5位市领导接访,共接待了群众78批213人次,为市领导处理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参考。
同时,广州市公职律所还积极参与征地拆迁、货币分房、土地流转、“外嫁女”、计划生育等热点难点信访问题的处理,为民生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近5年来,该所共办理维稳信访案件3577件。
什么是公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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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工资,主要办理政府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在法律上维护国家利益,公职律师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公职律师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在有条件的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内,设立公职律师岗位,这类公职律师本身是公务员,一般只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在公职律师事务所内任职的公职律师,他们参照公务员管理,除了向同级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还需要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记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