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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稿】检察·英模闪耀

2013-03-15 15:44: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刘宝瑞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原副厅级检察员

    刘宝瑞: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201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刘宝瑞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凡是案件的事不要找我”,因为这句话,刘宝瑞得罪过不少人。

    刘宝瑞同志从事反贪污贿赂工作30年,对法律忠诚执着,对工作恪尽职守,对自己严格要求。他先后参与办理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数十起,审查督办疑难复杂案件数百起,依法处理了许多重大案件线索,没有出现差错和纰漏,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10年11月8日,因罹患食道癌医治无效去世,时年56岁。

    “反贪干警战斗在反腐败一线,必须经得起金钱和物质的考验。只要自己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咱做人就坦荡,做事就踏实,办案就有底气,抓贪官就有勇气,睡觉也会踏实。”这是刘宝瑞常说的话。

    陈长华 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检察长

    陈长华: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浙江省委召开大会,授予陈长华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陈长华1979年从部队复员后到温州市检察院工作,始终为检察事业无私奉献。特别是担任宁波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抓班子、带队伍、谋创新、求发展,宁波市、县两级检察院全省综合考评名列前茅,省级先进基层院占全省的三分之一。陈长华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是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的表率。

    2009年7月15日,陈长华因长期劳累,突发脑溢血在工作岗位上陷入昏迷。三天三夜后苏醒,因脑神经受压,陈长华一度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身体左半边无法动弹,右半边活动十分困难。此后,一块小学生用的写字板出现在了陈长华的病床上,他在写字板上和大家“谈”工作。病情好转出院后,陈长华更是迫不及待地想和以前一样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彭文忠 贵州省检察院毕节分院反贪污贿赂局原副局长

    彭文忠:全国模范检察官、贵州省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贵州省委召开大会,追授彭文忠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彭文忠同志生前是贵州省检察院毕节分院反贪局副局长。2010年5月6日晚,因长时间连续加班办案,精力透支,彭文忠在办案归来进家门时猝然倒下,为检察事业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时年40岁。

    他是有名的“拼命三郎”。2010年1月,彭文忠接手查办大方县供电局干部在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期间,虚列电线杆数量涉嫌巨额贪污的案件。为了收集证据,1月底,正是天气最冷的时候,他和同事顶着严寒翻山越岭,对涉案的每条输电线路进行野外查勘和丈量。上山下山,绕路钻林,彭文忠腿上的旧伤复发,步履非常艰难。同事劝他:“这两根电杆的间距看起来和前面测量的差不多,你的腿又不好,用眼睛估算一下就行了。”可彭文忠摇了摇头:“无数个一两米加起来,就是老百姓的利益!”

    从检17年,彭文忠始终用责任和良知来对待检察工作。

    吴群 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原副处长

    吴群: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

    ●2012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安徽省委联合召开大会,追授吴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吴群生前是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2010年3月确诊患原发性胃癌,2011年7月13日病逝,时年48岁。

    “有的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只打这一次官司,我们不能给老百姓打法律白条,一定要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吴群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06年至2011年6月,吴群共办理民行申诉案件300余件,其中抗诉案件109件,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6件,经再审,改判、调解和撤销原判发回重审82件,接待申诉案件申诉人600余起,其中150余件案件,经过说理释法使得申诉人主动息诉罢访。

    得知身患癌症后,吴群仍心系工作,经过短暂的治疗,他很快重返工作岗位,负责来访接待。灿烂的笑容,柔和的话语,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他把对人民的感情体现在对工作的无限热爱上。”同事这样说。

    马俊欣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马俊欣: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2012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马俊欣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每天清晨,尽管马俊欣起得很早,但他的时间总是不够用。衬衣的七颗扣子加上检察服的三颗扣子是马俊欣每一天的第一道障碍——由于左边身体瘫痪,右手力量有限,他不得不依靠牙齿和右手的艰难合作来系上扣子。

    马俊欣1987年大学毕业前夕,由于在一次体育训练中不慎摔伤,造成颈椎骨折,落下了左手左腿瘫痪的后遗症。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郏县检察院,从检26年来,马俊欣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而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誉为“当代保尔”。《人民日报》2012年2月6日头版头条配题记刊发了题为《钢铁这样炼成——记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检察院检察官马俊欣》的长篇通讯。

    杨进昌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检察院检察员

    杨进昌:全国模范检察官、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2012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云南省委联合召开大会,追授杨进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杨进昌生前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检察院检察员,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2011年7月27日病逝,时年54岁。

    杨进昌忠于检察事业、热爱司法鉴定工作,19年先后直接办理司法会计检验鉴定303件,复核、参与检验鉴定227件,累计占云南省司法会计检验鉴定案件的21%,所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书准确率达百分之百,为发现犯罪证据、侦破职务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住院期间,他还老是惦记着自己的工作!”妻子李蔚介绍说,杨进昌不断给辖区各县检察院打电话,了解对方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在住院期间,还参与、复核检验鉴定8件。同事们说:“他把最后一点力气都用在了工作上,真是一个病魔打不垮斗志的‘钢铁战士’。”

    金淑萍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金淑萍:全国模范检察官、法治的力量2012年度特别贡献奖

    ●201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金淑萍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同年12月4日,“法治的力量2012——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上,金淑萍荣获“年度特别贡献奖”。

    金淑萍,藏族,1963年4月出生。2011年8月2日,她在听取案件汇报过程中,突发脑溢血,经医治无效,于2011年9月5日去世,时年48岁。

    从检29年来,金淑萍继承和发扬“老西藏精神”,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在拉萨发生的多次骚乱事件中,始终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与分裂活动坚决斗争。

    她扎根高原,埋头基层,恪尽职守,公正执法,亲自和参与办理2000多起案件,没有一件错案。她热爱群众,经常带队深入居民社区、农牧区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受理群众举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她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案谋私、以案谋利,树立了人民检察官清廉奉献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