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淑萍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金淑萍:全国模范检察官、法治的力量2012年度特别贡献奖
●201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金淑萍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同年12月4日,“法治的力量2012——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上,金淑萍荣获“年度特别贡献奖”。
金淑萍,藏族,1963年4月出生。2011年8月2日,她在听取案件汇报过程中,突发脑溢血,经医治无效,于2011年9月5日去世,时年48岁。
从检29年来,金淑萍继承和发扬“老西藏精神”,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在拉萨发生的多次骚乱事件中,始终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与分裂活动坚决斗争。
她扎根高原,埋头基层,恪尽职守,公正执法,亲自和参与办理2000多起案件,没有一件错案。她热爱群众,经常带队深入居民社区、农牧区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受理群众举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她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案谋私、以案谋利,树立了人民检察官清廉奉献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