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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代表:加强基层司法体系建设

2013-03-15 14:07: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表示,过去五年,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指导思想,突出强调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我完全赞同”。

    徐明认为,五年来的检察工作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鲜明特点:一是融入大局履行服务职能。高检院围绕主题主线,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把服务大局落实到执法办案中,要求办案不忘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找准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核心立场。检察机关注重以群众关注作为检察工作着力点,越来越多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执法为民宗旨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三是业务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检察机关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在彰显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增强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四是队伍建设成效显著。高检院坚持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紧紧抓住能力建设这个根本,大规模推进基层教育培训,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上取得新成效。

    徐明在审议中指出,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也是政法工作的基础,目前我国大量社会矛盾发生在基层,因此要切实加强基层司法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好基层政法队伍人才短缺问题。

    以黑龙江省为例,徐明说,现在基层乡镇大多设有人民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等,唯独缺少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构,“这就产生了法律监督缺位的问题”。徐明建议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参照乡镇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体制,明确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级、职能定位以及经费保障标准等,推进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室)建设,健全基层司法体系。

    徐明还就基层检察人才短缺问题发表了看法。他认为,要从统一检察机关编制、科学管理检察机关编制等途径,解决基层检察机关“招不进人,留不住人”的现象。(记者徐盈雁)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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