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四川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综治考核

2013-03-15 11:01: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四川省九部门联动部署保护见义勇为者权益,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

昨(14)日上午,全省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成都召开。省综治办、省委宣传部、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厅九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在会上作了发言。省政府副省长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据了解,此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对四川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省政府副省长曲木史哈发表讲话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及时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进一步加大见义勇为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向见义勇为英雄学习,进一步形成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萍表示,综治系统要健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要切实协调做好见义勇为确认、奖励等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保护措施;要加强从事见义勇为工作的人员培训。

此外,民政部门要确实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社会救助,做好见义勇为人员亲属保障供养。宣传部门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教育部门要主动做好见义勇为人员适龄子女的入学保障和教育资助工作等。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见义勇为人员的违法犯罪。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扶持就业困难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创业,落实其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待遇。住建部门要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卫生部门要建立完善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继续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

新闻背景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了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护,明确了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抚恤及补助标准,是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重大突破和创新。

■2013年1月16日,由省综治办、民政厅牵头制定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进一步明确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各项保护措施。该意见在公布30日后开始施行。

[责任编辑:张学伟]
相关报道

·四川:见义勇为被评烈士其子女高考可加20分
·保护见义勇为 呵护社会正能量
·广州日报:见义勇为,要从感动走向行动
·立法兜底为见义勇为者增加制度安全感
·见义勇为立法不能陷技术主义漩涡
·惩戒“恩将仇报”方能救赎“见义勇为”

·惩戒“恩将仇报”方能救赎“见义勇为”
·司法当成为见义勇为者的后盾
·西安雁塔现场解决见义勇为先进者困难
·江苏无锡评出“见义勇为新市民”
·江苏表彰见义勇为“新市民”
·见义勇为受伤由谁买单? 专家称应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