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逮捕上提一级 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制约
评议人: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孝和代表
“实行职务犯罪案件、抗诉权与侦查权由不同部门行使等改革。”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办案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对于确保司法权威、法治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很重要。省级以下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须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一制度非常有必要。权力必须受监督,执法权、司法权尤其要受监督,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权也不例外。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于给办案质量加了道关卡。这样,下级检察机关就有了压力,办起案来会更加慎重,更加绷紧办案质量这根弦。对于上级检察机关而言,这有利于及时了解下级检察机关办案情况,在加强监督制约的同时,也能对下级检察院进行有针对性的办案指导,从两个方向推动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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