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司法为民“正能量”
——扬州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追求司法公正
近年来,扬州市政法机关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基准与目标,以让人民群众能感受、能评判、能参与的方式推进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注与期待,传递了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正能量”。2012年底,全市政法机关5个部门全都进入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先进行列,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达到89%。
传递执法为民温暖
个案能不能及时处理,对社会而言如九牛一毛,但对于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群众的事再小,也得放在心上。去年2月10日,宝应县射阳湖镇农民老蔡家丢失了18只草鸭,令他没想到的是,报案后不到10天,县刑警大队和派出所联合组成的办案组就将3个窃鸭贼抓捕归案,老蔡一直紧锁的眉头舒展了……这只是宝应县公安局开展“民生微警务”活动的一个缩影,类似此类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执法为民的行动,在宝应县乃至整个扬州市公安系统早已开展多时,并蔚成风气。
据统计,2012年扬州市公安系统全力开展的“侦办小案件,整治小隐患,调处小纠纷,实施小帮扶,解决小意见”活动,共办理“微警务”案件64059件,从小处入手、细处着眼,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忧排难,传递司法的温情与温暖,得到群众普遍认可与称道。
接受群众监督力量
“政法机关执法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我们不能自说自话,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高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安良向记者坦陈组织开展法治评议活动的缘由。
从2009年起,高邮市已连续四年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媒体记者、机关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的法治评议团,定期对公检法机关进行法治评议。评议团通过征询各方意见、组织座谈讨论、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选择如重大案件执行、交通安全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从司法行为、执法监督、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积极开展评议,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评议结果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最终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政法机关根据评议情况积极整改,有力回应了群众关切,得到群众普遍好评。
据了解,去年以来,扬州市政法机关共开展法治评议、法治咨询、听庭评审等活动110多场次,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以群众评议的结果“倒逼”政法机关自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和谐稳定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积累“阳光执法”能量
“这样的司法公开活动接地气、消怨气,让我们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开放与诚意,老百姓认可。”来自仪征市真州镇的市民王武山谈起了参加司法公开日之后的感想。
去年9月10日,仪征市委政法委成功组织举办了“9·10”政法工作报告会暨“司法公开日”活动,活动当天,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群众报告政法工作,参加活动的群众就自己关心的话题,与政法部门领导互动交流,群众畅所欲言,现场气氛热烈。有的群众直言不讳地反映“现在不是打官司,而是打关系”,“个别办案人员高高在上,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漠不关心”等问题。政法部门领导同志们不回避、不诿过,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坦诚回应群众质疑,对一些不能当场处理答复的问题,也由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承诺定期给予答复。
“气话、牢骚话恰恰也是老百姓的真心话,反映了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也是今后改进的方向。”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秋年深有感触地说。“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让政法部门“闻过则喜,追错不休”,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仅去年,扬州市政法机关就举办司法公开活动48场,征询群众意见1052件,反馈满意率达98%,真正做到向群众公开,听群众真言,让群众满意。
特约记者 陈 旭 白玉兵 通讯员 夏 晴 徐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