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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安局便民新规出台半月3500人受益

2013-03-14 17:35: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临时身份证当天即取 买10万元住房即可落户

  哈尔滨公安局便民新规出台半月3500人受益

  2月26日,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台《服务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25项措施》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便民利企60项规定》,其中有25项涉及户政管理。新措施、新规定出台15天来,已有有3500多名市民率先从中受益。目前,已为群众审批办理落户手续1106份,其中引进企业所需人才101人,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2404人。

  哈市居民吕女士居民身份证丢失,因急需外出,她到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原打算3天后取到证再去订票,没想到当天就拿到了身份证,行程非但没耽误还可提前。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缩短办理临时身份证时限,市公安局3个办证点由原来的三天取证缩短为上午受理下午取证,下午受理次日取证。

  外地人张女士在道里区正阳河派出所管内购买一处住宅,但当时购房款不足10万元,因不符合哈市原来的落户政策一直没落上户口。现在听说政策调整了,便来窗口咨询,工作人员查看了她的房产证和契税完税证后告知,她已符合居住落户新政策。3月4日,张女士高兴地取走了在一周内就审批完毕的落户手续。

  据了解,在哈市购买约15万元人民币住房(包括商业用房)或法院判决、依法抵债、继承等获得的住房(包括商业用房),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可在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为产权所有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据悉,在实际办公中,只要在哈购买约10万元的住房,公安机关就可以为其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另外,在哈尔滨市8区10县(市)范围内,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退役时,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可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非农业户口。(记者 郭毅 张冲 通讯员 金钢)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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