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司法局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大力削减司法行政审批项目,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5轮清理,广州市司法局最后仅保留非许可审批项目1项,精简比例高达80%,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府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高度重视,我市曾分别于1999年、2002年和2006年开展了三轮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2009年进行的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广州市司法局将原有的38项许可、非许可审批及备案事项,清理后仅保留了8项,并取消了许可项目,精简比例达到78.94%。
此次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州市司法局仍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以取消审批事项为重点,大力进行"减、转、放"。 凡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都不应设立审批。对于部分律师管理、公证管理等涉及法律服务的审批、备案事项,大胆转移给专业程度更高、管理结构更合理的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实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制约作用。广州市司法局还积极推进网上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充分利用该局专门筹建的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面对面的法律服务,既简化了申请程序,又提高了办事效率,群众反映良好。
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达到了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目的,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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