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 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
评议人:海南省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侨联办职员余永华代表
“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机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派驻乡镇检察室切实关注民生,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截留、挪用支农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渠道,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可以说,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成效是明显的。但是,目前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察院的基层派出机构仍未像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及法院的法庭一样,作为一种派出机构写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仍未得到国家法律层面的正式认可。为此,建议尽快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就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作出法律规定,从而使乡镇检察室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