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近五年审执结案件数量与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情况
天津法院用信息技术支撑司法规范化,建成天津高院审判管理指挥中心,实现对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全过程全领域实时监控。杨 萌 摄
近年来,天津法院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根本动力,紧紧抓住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树理念,抓标准,强管理,重科技,提素质,“多声部”奏响了规范执法“最强音”。
健全完善了诉讼服务工作机制。2008年,在全国首创三级法院统一的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规范了导诉、立案、诉前调解、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十几项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同时,完善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程》等23项制度,明确了各窗口具体职责及办案流程,并定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窗口轮岗,使老百姓办事进门有人引导、咨询有人接待、材料有人收转、约见有人安排、风险有人提示、疑问有人解答。五年来,接待来访群众62万人次。同时开通了24小时网上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和12368咨询热线,群众打开电脑或拨打电话就能咨询、办理有关诉讼事项,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诉讼服务。目前,已提供在线服务16万人次。
在审判环节,天津高院党组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2011年3月,天津法院史上规模最大的一轮庭审观摩和庭审公开活动全面启动。高院组织全市三级法院273名审委会委员循环交叉观摩,逐案讲评庭审23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近万名社会公众参与旁听。针对发现的问题,设定了庭审法官着装、语言要求、风险提示、权利释明等26项具体标准,并制定了常见问题的处置方法,让当事人有话讲在当面,有理摆在庭上。历时10个月的庭审观摩活动,使庭审的规范性程度得到普遍提升。2012年,又把培养“庭审基本思维方式”和把握“庭审五要素”作为重点考查庭审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庭审规范化的成果。
狠抓裁判规范化和审限严格化。先后建立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少年审判、金融等23类专业法庭。出台了20余项办案指南,制定了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引入了量刑建议程序,明确了15种犯罪量刑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同案不同判现象。同时,从均衡结案切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行小额案件速裁机制,实行审限跟踪、预警,严格审限延长、中止报批权限。广大法官在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中逐渐养成了规范司法的良好习惯,审判质量效率都有明显提升,当庭裁判率提升18个百分点。
在执行环节,执行财产调查、执行款物管理、信息公开等20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各阶段的办理期限、职责分工、行为准则,并实行了分权、分段集约执行。一系列举措有效推动天津法院执行结案率、到位率、执行信访和信息录入工作迈入全国法院选进行列。
创新科学管理模式,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持,建成包括3个审判管理指挥中心和100个科技法庭在内的规范执法操作平台。应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使法官立案、开庭、合议、宣判、执行、接待当事人等各环节工作实现全程留痕,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案件审理全过程可看、可听、可查,以科技手段助推了司法公正高效。与此同时,建立了涵盖31项指标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并定期通报讲评,将评估结果与执法业绩档案挂钩,实现了“案件信息网上录入、案件流程网上管理、审执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业绩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同时,用扎实的培训提升了队伍的素质,也为执法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对执法规范化的充分重视、努力追求和自觉践行,使天津全市法院的司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也让司法更加公正廉洁、文明高效。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94400件,审执结903052件(含旧存),诉讼标的总额1583.4亿元,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分别增长25.9%、29.1%和28.1%。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012年比2007年缩短了26天,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由2007的93.5%上升到2012年的98.1%。(记者 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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