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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助推自由迁徙步伐

2013-03-14 09:54: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新闻观察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对此,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3月6日全国政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表示:“公安部将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使长期在城市工作并连续居住、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公平公正有序落户。”

    如此迅速地作出回应,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以人为本、民意至上的工作理念,受到了广大民众的普遍称赞。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户籍制度改革和流动人口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全国共办理户口“农转非”2500余万人,为前3年的2.2倍;2012年全国非农业户口人口所占比重达到35.29%。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急难险重任务接连不断的情况下,这样的工作成绩实属不易。

    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方面遇到的难度和阻力也越来越大,并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与创业地常住人口不能同等享受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失业救助等社会保障。很显然,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真正的解决,公平正义的阳光就很难照进这些对城市建设有着巨大贡献人群的心里。因此,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对于让人们真正实现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它为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打开了政策之门。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调研,深感要让流动人口真正定下心来创业、融入到当地社会生活之中,关键就是要让他们能够与当地常住人口同等享受住房、公费医疗、子女入学、失业救助等社会保障。而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无疑让流动人口吃下了定心丸。

    它为用人单位留住了人才。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民工返乡潮,用工荒问题比较突出。如果能让暂时下岗的外来创业者享受失业救助等社会保障,那么不仅能够避免大量外来人口返乡,也为企业留住了人力资源。

    它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流动人口在异地工作期间,社会关系相对简单,一旦遇到诸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突发事情往往比较难以应对。创业地政府如果能把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列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他们摆脱困境,那么社会自然也就多了一份和谐、多了一份稳定。

    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能进一步调动流动人口的创业热情,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因此,各地政府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及时出台细致明确的惠民政策,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使居住证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吴关龙)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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