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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审判呼唤打造“复合型”法官队伍

2013-03-14 09:08: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人才缺失影响案件审理效果

  涉外审判呼唤打造“复合型”法官队伍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高华东接到一个越洋电话,对方用蹩脚的中文送上祝福。打电话的,是去年12月末他承办的一起涉外商事案件的当事人——陈永平。

  陈永平是法国籍华裔商人,祖辈都生活在法国,虽然保留着中国姓名,但却讲不出几句完整的中国话。在诉讼开始时,陈永平对中国的法律存在严重偏见,可在高华东与他通过几十封电邮和数通电话沟通后,他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同意飞到乌鲁木齐接受调解。

  2012年10月底,陈永平与新疆某民用航空公司的商事纠纷案件上诉到了新疆自治区高院,高华东发现该案介于投资关系和借款关系的边缘,航空公司事实上接受了陈永平260多万元的投资,并签下协议承诺,如若投资项目6个月内未被国家批准立项,便将该款项作为借款返还,年息为15%。当双方协议生效两个月后,陈永平得知投资项目未获审批,立即要求对方返还本息,航空公司却认为其行为属于擅自撤资,双方应依法清算合资期间的债权债务。

  透过复杂的案情,高华东认为,无论属于投资还是借款,陈永平都应拿回自己的钱,可有一点让他为难了,投资关系是不存在利息问题的,这也是航空公司上诉的主要原因。

  “最好能调解,我要与陈永平谈谈。”曾在纽约大学进修过法律的高华东信心十足。

  “我用电邮和传真多次与陈永平交流对案件的看法,由于文化背景不同,我们有不少分歧。为了促进案件进展,我们开始通电话。”高华东说。1个月后,通过对中国经济政策、法治环境等的认知,陈永平认同了高华东提出的调解方案,并委托律师参与调解。

  2012年12月8日,陈永平致电高华东,称已到达乌鲁木齐,将到庭参加调解。这让高华东大吃一惊,此前陈永平一直坚称要经营在法国的游艇俱乐部,无暇到中国处理案件。高华东立即确定开庭时间,调解协议很快达成,航空公司承诺2013年分两次支付案款,如未能按期给付将附带支付利息。

  “即使是民商事案件的办案能手,刚接触到涉外案件,也会变得手足无措。”针对这类案件的审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唐楠认为,如何保护好中方的利益,同时维护外方的合法权利,保障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法官要勤于动脑解决的问题。

  乌市中院民三庭庭长程慧玲坦言,“中院涉外案件数量不算多,但涉及种类却很多,要做到把每一件涉外民商事案件办成精品案件,我们需要不断更新知识,成为高、精、尖的法官”。

  据了解,在新疆,一些地州市中级法院及基层法院从事涉外案件审判的人员并未固定,一般会选用学历高、审判经验丰富及通晓多种语言的法官审理涉外案件。由于全区每年审结的重大涉外民商事案件不足百件,客观上造成该领域审判人才的缺失。

  新疆自治区高院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告诉记者,当前,新疆对外经贸往来进入快速增长期,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新疆全区法院系统正在进一步强化涉外审判业务的学习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精英化、专业化、复合型涉外审判法官队伍,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及新疆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宋漾)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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