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和市公安局负责同志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特约监督员、新闻媒体代表面对面,听取对“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的意见建议。
今年3月11日,天津公安机关实行“市公安局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整10年。10年前的7月延伸为“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第一级——市公安局局长每月10日接访、约访(遇节假日顺延);第二级——分局长、处长每月10日、20日接访;第三级——科所队长每周三接访;第四级——社区民警每隔一个工作日接访。在此基础上,天津市公安局拓展了四级走访群众、四级沟通汇报、四级社会监督制度,形成了“四个四级”密切联系群众、做实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10年来天津公安部门“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累计接访基层群众11.5万余件次,查清办结10.8万件次,结案息访率94%,其中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接访4654件次,查结息访率97.7%。
(记者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