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中升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员 喻中升:
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2月20日,高检院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联合召开表彰会,授予喻中升“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喻中升从事检察工作30年来,长期战斗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第一线,视检察事业如生命。对于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喻中升逢案必参与,件件都具体指导,有时同时负责指挥协调多个案件的查处。仅2004年以来,喻中升就组织指挥和参与查办各类渎职犯罪案件200多件,累计出差700多天,几乎牺牲了所有的法定节假日。
2008年8月,喻中升被诊断为原发性肝癌,但他仍坚守在办案第一线,忘我地工作。喻中升总结提出的检察机关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和侦查模式,对指导检察机关查办事故类渎职犯罪案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李永志
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志:
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北省委召开大会,授予李永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上了案子的李永志“只认证据”。在办理哈尔滨市铁路局原副局长郝某受贿案时,由于郝某受贿手段极其隐蔽,李永志带领办案人员辗转内蒙古、辽宁、吉林等地,询问证人163人次,同步录音录像78人次,调阅账目100余册,形成案卷材料26卷,将证据一一核实。在主持查办北京市铁路局原局长李某和妻子王某受贿案中,李永志更是打了“漂亮的一仗”。2004年6月,一份反映承德市北凌路段建设存在管理人员受贿的举报材料摆在了李永志面前。李永志立刻指派办案人员进行调查,仅用2天时间就一举突破了包括一起大要案在内的3起受贿案。结案后,李永志安排人员结合案件剖析公路建设中诱发犯罪的原因和环节,制作成警示教材送到各个公路建设基地。得益于此,当年全面开工的京承高速公路健康运作,未发现任何腐败问题。
陈海宏
河南省郸城县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 陈海宏:
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南省委召开大会,追授陈海宏“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陈海宏1985年参加检察工作,长期战斗在办案一线。2006年初,他担任反贪局长,指挥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0余件64人,其中大案、要案占69%,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2009年3月10日,陈海宏在连续7天追捕犯罪嫌疑人后,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2岁。
他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作为神圣职责,组织查处了商水县原副县长刘某受贿案、某行政村村委会原副主任黄某挪用农民土地补偿款案、某物业发展公司经理徐某挪用职工劳动保险金案等一批备受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杨竹芳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竹芳:
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杨竹芳“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杨竹芳在2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承办了批捕案件1800余件,一直保持着“四个无”纪录: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被举报或投诉;她是全科办案数量最多的人,曾创下一人一年办理案件248件379人的办案纪录。
为了给被诈骗钱财的群众讨回公道,杨竹芳连夜赶赴事发地补充证据,最终使被害群众的诉求得到解决。为了抚平受害者的心灵伤痛,她依法纠正了一起起定性不准确的案件。她和同事探索未成年人工作模式,对少年犯倾注了比一般刑事案件更多的责任和耐心。
面对犯罪分子的软硬兼施、威胁利诱,杨竹芳毫不畏惧、不为所动。而对于经审查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她不仅依法提出不批捕意见,还深入论证说明不捕理由。
她多年如一日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她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当代人民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精神和时代风貌。
张章宝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张章宝:
全国模范检察官、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2010年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大会,授予张章宝“全国模范检察官”、“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张章宝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至今保留着做农活的习惯。他了解农民、熟悉农业、热爱农村,特别理解来访农民的心情,每当有农民群众来访,他总是笑脸相迎,递上一杯热茶,耐心倾听,悉心开导,让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
他从检31载,有17年控申工作经历,他走遍了土默特右旗298个行政村,可以说,一年中有多半年是在乡下调研,他接待来访群众5200余人次,办理信访案件520多件,来访者和当事人数以万计,件件案结事了,无一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被当地人亲切地称为农村矛盾纠纷的“灭火器”、打开百姓心锁的“万能钥匙”。
为了干好控申工作,他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控申办案模式,将法律法规与乡规民约、民风民俗有机结合,做到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避免了小访变大访、个体访变集体访、本地访变越级访。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新思路,以“流动检察工作站”为平台,充分运用信访、举报、维稳“三网合一”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和延伸检察服务。
杜云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原副局长 杜云:
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召开大会,追授杜云“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09年6月18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办公室搬迁新址,全院干警在大楼前集合,却发现杜云不见了。最后,警卫从监视器上发现有人倒在办公室里,推门看见杜云晕倒在办公桌前。几个星期后来自医院的检验报告让大家震惊:杜云患的是癌症,已到晚期……杜云倒下了,可是在检察院,没有人愿意相信这个事实。就在前几天,他还在为一个案子作最后攻关,连续加班三天三夜。
1998年杜云由部队转业,从检12年,他坚持奋战在执法办案第一线,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忠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坚决查办侵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权益的各类职务犯罪,成功办理公诉案件200多件,自侦案件20多件,无一差错,件件办成铁案,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2010年6月23日,杜云因患肺癌医治无效去世,时年48岁。
李彬
福建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员 李彬:
全国模范检察官、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李彬“全国模范检察官”、“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1992年8月,李彬到福建省检察院工作。2007年10月,经省检察院选派下乡挂职,任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鲜水村党支部第一书记。2010年6月,因积劳成疾,患慢性肾衰竭重症,病倒在驻村工作岗位上。
李彬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勤勉敬业,努力工作,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他视工作如生命,他参与查办多起贪污贿赂大案要案,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他勤勉尽责,经手清理扣押冻结款4500多万元、物品300多件,无一错漏。驻村三年,他扎根群众,走家串户,重民生,解民忧,把一个省级扶贫重点村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被清流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驻村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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