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对违反黄灯信号的驾驶人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原副院长石定果认为,“黄灯禁行”是一项合理的新规,应该严格落实违反黄灯信号相关处罚规定。
石定果表示,公安机关整治闯黄灯是管理社会交通秩序的应有之义,“黄灯禁行”这项新规还是有相当多的民众支持。
石定果表示,公共决策关乎社会大众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共决策的讨论,也是大众的民主权利,但法治观念同样不可或缺,片面强调民主权利而忽视法治观念,最终保障不了民主权利。
石定果称,闯黄灯“暂不予以处罚”不宜成为常态,否则将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和法规的权威性。她建议:一、加大“黄灯禁行”新政的宣传,加强针对性,消除民众的误解、偏见;二、参考吸纳各种意见中有价值的部分,进一步完善“黄灯禁行”的操作细则,使执法标准化;三、在前期缜密准备的基础上,及时实施“黄灯禁行”的法规。(记者 仇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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