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调对接 化解基层纠纷作用大
评议人: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凤凰村委会主任杨莉代表
“建立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我是来自基层的一名代表,比较了解基层检察院在注重调解、做好解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工作,总体上是做得不错的。虽然现在农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是由于“打官司”成本太高,耗时间、耗金钱、耗精力、耗人情,一般来讲,案件发生之后,多数当事人都愿意调解结案,有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在经过检察院和村委会主持调解、解释法律、讲解道理之后,加害人与被害人最后都能达到一致的谅解和赔偿,彼此之间就会消除矛盾。而对于一些民事申诉案件,尤其是涉及到行政单位的,检察院也积极安排当事双方见面约谈,能解决则解决,不能解决也做好解释工作,消除百姓心中的疑虑和怨气,最终也能减少社会矛盾,创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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