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真正体现保护孩子的用心
评议人:山西省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贾爱芹代表
“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我对青少年心理教育还是有研究的,“好孩子不是骂出来的,而是夸出来的”,这句话绝对没错。孩子犯错要惩罚,但使他们认识错误之后,还必须鼓励他、保护他,使他们减少心理负担,重塑自信心,这样才能更好地去适应和创造未来的生活。检察机关实行的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能够真正体现保护孩子的用心,这是一种很好的创新。现实中,将涉罪未成年人关押在看守所里,容易染上不良恶习,比如孩子只是因为盗窃进去的,但出来的时候可能就学会抢劫了,所以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批捕前审查是必要的,如果孩子只是偶然涉罪,平时品行良好,就应该让他在家里接受惩罚和矫正,同时也可以派人对其进行监督。
(记者郑赫南 杨柳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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