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 宋寒松
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对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深情鼓励,使我们从事预防工作的同志如沐春风、备受鼓舞。
一、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工作的自觉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务犯罪确实使我们的损失很大。”从经济上讲,无论是以权谋私型还是失职渎职型职务犯罪,都是以牺牲公共利益、破坏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阻碍政府经济政策的有效实施、加重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造成人民财富积累的损耗和流失为表现特征的。
从政治上讲,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破坏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大大降低党和政府的威信,削弱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危及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具有严重的政治危害性。
从干部队伍自身来讲,五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1863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173人(含厅局级950人、省部级以上30人)。这些人因职务犯罪被查办,无论是对整个干部队伍还是对他们个人和家庭来说都是巨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不慎毁于一旦。”语重心长的话语流露出对职务犯罪的痛恨和对干部失足的惋惜。他还指出,“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在加大惩处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预防职务犯罪刻不容缓!我们一定要认清身上担负的职责和重任,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推动科学发展。
二、坚持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法律服务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指导经济运行,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促使市场经济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地发展。
法治经济的显著特征就是发达的市场经济与现代法治的有机融合,就是成熟的市场机制与良好的宏观调控机制都通过法律的整合作用而衔接契合。当前,一些市场主体和政府主体关系混乱,国家工作人员角色定位不准,权利和权力不清,处理公共事务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是导致职务犯罪的重要因素。对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服务性和保障性。
要深刻领会和切实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自觉把预防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找准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的着力点,以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机制为开展工作的平台,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反腐败由政治层面向法治层面演进中,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应有作用。要突出保障政府投资安全这一重点,主动跟进、了解掌握重大建设项目情况,把投资规模大、特别是对当前保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优先列入预防工作计划,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运用于政府投资和招投标各环节,确保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大力推动制度反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项工作要继续坚持,去搞好完善、建设。”实践证明,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只有建立起让全体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反腐败斗争才有根本依托。这三个机制实际上就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最大着力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多的是围绕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开展,在反腐败法制建设、法治推动上下功夫。
习总书记讲的“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就是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反腐败的过程,既是查办案件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的过程,特别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过程。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三个机制建设,建立起纲纪严明的制度规范,持之以恒地加以贯彻,严密细致地加以完善,让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进一步推动各省级和有立法权的市级人大常委会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决议、决定)》,配合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相关条例、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和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反腐败立法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建设。
四、强化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工作,大力培育和创建预防文化建设
习总书记谆谆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提升自我境界,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情操。他深刻指出:“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要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弥陀佛一样,天天念‘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决不能滥用职权,伸手必被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想都不要想,一触即跳,才能守得住底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想远离职务犯罪,最根本的是要树立人民观点、人民立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敬畏岗位。
人要常存敬畏之心,以使在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乃至科学发展的规律面前,在法律面前警戒与自省,谨言而慎行。当前,要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廉政教育,重点是提高广大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培养高尚的情操、理念和信念。在这方面我们应当多下功夫,下大功夫,结合查办案件,采取案例剖析、法治讲座、预防文化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进行政学院等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大力培育和创建融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法治文化为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文化。
五、加强工作创新,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不断开拓预防思路和方式方法
预防工作是大事业,还处在创业阶段,必须依靠创新驱动,要增强创新意识,尊重创新人才,培育创新环境,提高创新能力,追求创新实效。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传统保守的思想窠臼中解放出来,突破固有程式,把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作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发展的驱动力。要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为根本目标,注意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和条件,查找带有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研究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能够解决深层次问题的建设性建议。积极探索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预防监督制度,把预防监督贯穿于国家投资项目的实施全过程,充分发挥预防、保护和服务等职能作用。加强和规范预防调查工作,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和防控机制,完善检察建议、专题报告和年度报告等方式,向发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向党委人大政府建言献策,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六、加强预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预防工作的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代表团听取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同志发言后的重要讲话,对预防工作来说是莫大的鞭策和鼓励,我们要以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工作的公信力。当前,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来说,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是前所未有的,正处在大好的发展机遇期,能不能抓住这个机遇实现科学发展,关键在于我们自己。要加强预防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能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练就一支过硬的队伍。还要大力加强人才建设,通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专业培训等活动,培养一批专业型与复合型相结合的预防人才,提高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积极建设全国检察机关四级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和三级预防人才库,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会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要积极开展向模范检察官林志梅同志学习的活动,大力提倡争先创优,塑造实干创新的预防人品质,提升精气神,调动积极性,进一步形成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要大力推进预防机构建设,把设置机构、更名改局、补充编制、增加人力当作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宋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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