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专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代表
记者:您对检察工作一直很关心,在您担任广东省政协主席时,就曾带领省政协同志到广东省检察院调研。请您谈谈对近年来广东检察工作的印象。
黄龙云:是的,2011年12月,我曾带领省政协党组成员和部分港澳委员到省检察院调研,参观了案件管理处和广东检察历程展。印象最深刻的是广东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的“阳光检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为保障广东改革开放、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以及幸福广东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实施一系列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
二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我知道,由于案多人少,广东检察机关以全国1/20的检察人员办理了约占全国1/10的批捕、起诉案件,这确实不容易。
三是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全面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比如广东检察机关查办的“茂名系列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取得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而且广东检察机关在查办贪腐案件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五是深化改革,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以推进司法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案件管理为重点,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保障司法公正。我了解到,“阳光检务”已经成为广东检察机关的“名片”,这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从严治检、素质强检,加强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全面提高。
记者:检察机关行使职权必须接受人大监督,履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您在这方面有什么新打算?
黄龙云: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联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主动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官宣誓仪式、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和基层检察院建设、观摩公诉出庭等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制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值得充分肯定。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在执法检查上,围绕大局,特别注重民生议题,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执法检查重点,把推进突出问题的解决作为执法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与此同时,把执法检查的效果,反映到解决法律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中。在监督的形式、方法、时效等方面,我们可以做更多的探索,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记者:刚刚过去的2012年,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新的一年,您对检察工作有什么新期待和新要求?
黄龙云: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一个新高度,这对检察机关来说是一个新机遇。检察机关应当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过硬队伍”三大目标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坚决查处执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里我同样以“既要脚踏实地,更要仰望星空”与大家共勉。“脚踏实地”是更多地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呼声,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让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仰望星空”就是明确方向和目标,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应当对法律心怀敬畏与信仰,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以法治助推实现“中国梦”。(朱香山 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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