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出席
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马凯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
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出席会议。
胸怀大局天地宽。
3月10日,曹建明检察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来,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受到人大代表普遍肯定。
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背后却有丰富的内容
“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市委书记林峰海看来,报告中这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背后却有丰富的内容。林峰海说,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就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惩治各种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难能可贵的是,检察机关对自身的执法活动严格要求,在履职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从而保障了服务大局水平不断提高。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 三月的北京,围绕转作风,两会内外讨论热烈:“转作风,抓得好,抓得准”、 “ 转作风,落脚点是人民至上”、“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
更大的期待,正汇聚成前进的新动能;更深的思索,正鼓荡起催舟奋进的清风正气。
●人民检察院职责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职能,主要包括:(1)对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下同)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2)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直接立案侦查,决定是否逮捕、提起公诉;(3)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备考”
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为会议开始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前排右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前排右二)还在细心阅读工作报告,认真“备考”,迎接代表审议。 记者程丁摄
两会瞬间
3月10日,来自河北青年报社的小记者在北京铁道大厦采访全国政协委员汪国新(右一)。 新华社记者金良快摄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做客正义网谈检察机关服务大局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杨克勤(左)做客正义网。闫昭摄
“目前吉林省检察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下一步是抓好工作部署的落实。”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做客正义网、腾讯网联合推出的“2013年全国两会访谈”,就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发展,与网友在线交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平稳发展
评议人:浙江省宁波市发改委主任柴利能代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为强化内部监督,营造人人维护检察形象、事事提升工作效能的氛围,2011年12月30日,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对该院18个部门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2008年7月9日,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刻领会、牢牢把握检察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既要勇于监督别人,也要勇于接受别人监督,严于做好自身监督。”
2012年初,甘肃省积石山县检察院一楼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布案件办理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执法规范化。
2008年7月9日,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曹建明检察长强调,进一步加大检务督察的力度,着力解决受利益驱动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不正之风,对因推诿拖延乃至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