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
85———为加强新刑诉法实施的配套建设,浙江省公安厅法制、监管部门从去年着手增建律师会见室,全省85个看守所采取新建或改建等方式,在原来基础上增设了1至3间律师会见室,平均每个所都设置了4至5间律师会见室,并配备了必要设施。
2384———陕西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全省律师会见在押人员2384人次,大大多于去年12月份的1720人次。
300———今年前两个月,山东省济南市看守所的律师会见数量与去年同比增加了300多人次。
169———自去年新刑诉法颁布以来,山东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于2012年底前实现了由各市看守所或指定1至2个看守所集中关押、管理、教育,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全省各看守所共设置未成年人监室169间,配备专职民警112名。
【民警声音】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泉兴路派出所所长董海良:
我们主动邀请分局法制办、区法院、检察院经验丰富的同志来所授课,对照新旧刑诉法的不同之处,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帮助一线民警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观摩刑事案件庭审,直观地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了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侦查工作;认真落实案件评析制度,由主办民警讲述办案思路和过程,大家共同开展案件评析,提高民警刑事办案能力和水平。
广东省阳江市公安局法制科徐警官: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人民警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民警将不可避免地走上法庭,我们作为执法者首先要提高认识,要具备相当的法律素质,熟悉整个法庭话语体系。
【律师声音】
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凡湖:
今年1月1日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我们所的律师在执业中凭“三证”就可会见嫌疑人、被告人,律师权益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山东各级公安机关为推动新法实施不遗余力,今年元旦后我还受邀到济南市公安局与600多名民警进行了培训交流。希望部分看守所进一步增加律师会见室的数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律师会见质量。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同斌:
新刑诉法实施后,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在工作中体会到一些新的变化,切实感受到法律的进步。我有一个侦查阶段的案件,需要去会见犯罪嫌疑人,先去办案机关递交手续,和办案警官简单交流以后,他告诉我新刑诉法施行后他们就不陪同会见了,让我直接去见就可以了,中间有什么情况可以直接和他联系。我带手续去了看守所,看守所在审查完手续之后,询问是否提前预约,如有预约,会按照预约时间安排会见。如果没有预约,通常在没有他人预约会见时,也能即可安排会见。与以前的多次奔波相比,这次非常顺利地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为律师顺利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
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大明:
一些人担心律师提前介入会使嫌疑人翻供,增加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难度。事实上,辩护律师的介入会大大促进公安机关提高案件质量,减少刑讯逼供等情况的发生。律师的介入实质是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监督,会促使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取证,依法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会起到积极、正面的作用,会促使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更遵守程序性规定,也更加规范。由于观念、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原因,律师会见工作还需要必要的磨合、适应过程,这都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