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春代表建议改革农村公共建设投资监管体制
推行公共建设村民自建机制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但按照现行农村公共建设管理体制,项目建设由政府主管部门包办代建,村民没有决策、管理和监督权,由此引发管理环节多、建设成本高、建管过程缺乏监督、贪腐易发、“政绩、形象”工程时有发生等问题。
安徽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代表建议,创新农村公共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政府主管部门包办代建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建管同体模式,推行村民自建机制,构建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和政府监管服务的农村公共建设投资建管机制,改“代民做主”为“由民做主”,降低农村公共建设成本,减少吸附在农村公共建设,杜绝地方跑项目争投资现象。公共建设让农民自己当家
针对农村公共建设投资管理滞后,难以适应当前国家大规模投资农村公共建设形势,近年来,安徽省开始推行农村公共建设村民自建机制。该机制首先在安徽省实施水库移民项目中试水。张韶春说,国务院要求,移民项目要实行民主管理,以移民村为基本单元,尊重移民群众意愿。但是,现行农村公共建设管理体制落实不了这个要求,项目建设由政府主管部门包办代建,项目申报、审批等前期工作,全过程在政府部门内部运作,设制的项目决策程序没有农民参与环节,难以体现民意;项目实施由政府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法人,通过招投标方式建设,管理部门只与承建商打交道,不与农民打交道,农民就是无奈的旁观者。
张韶春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经过大量调研,安徽省决定革除政府部门代建,构建村民自主建设机制。经过不断探索和创新,安徽省农村公共建设自建机制逐步成熟。该机制被农民称为“四自两会一公开”:“四自”建设项目由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各级政府部门做好监管服务。“两会”即项目前期和项目竣工后分别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推选项目和票决直选理事会,审议理事会财务报告和建设成果。“一公开”就是将公共建设全过程公开,包括政策公开、项目和投资公开、财务公开。让政府从民事官办中脱身
“推行村民自建机制就是讲政府从民事官办中分离出来,实践中没有技术障碍,只有体制障碍,最大阻力来自于政府部门的利益割舍。”张韶春说,相对于政府部门包办代建,村民自建体制诸多优点:杜绝了跑项目争投资的现象,投资直接核准到村,网上向社会公示,单项工程明细账村内公示,让管理在阳光下运行,阻断了层层挪用截留;降低了建设成本,省去了承建商的利润、监理费、招投标费、承建商管理费和税负等,建设成本一般降低40%以上;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通过参与劳务和建材销售,在项目建设中再次受益;减少了贪污腐败。
一些农民群众用四句话对村民自建进行了总结:项目实实在在,资金明明白白,干部干干净净,群众高高兴兴。建议在全国推行这项机制
张韶春认为,农村集体所有制下的公共建设,直接贴近百姓,在所有制形式、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工程性质、维护管理等方面都独具特性。但现行的农村专项投资管理是各自为政,尚无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各专项均由主管部门自定规则,多套用、移植大型工程和国有投资管理体制,一律采用招投标制等管理,没有确立农民建设主体地位,与农村公共建设实际严重脱节。
张韶春认为,民事民办、民事民治是历史的必然,农村建设的自主权终归农民。安徽省在推行村民自建机制上走出了一条改革农村公共建设投资管理体制的新路子,产生了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他建议,尽快改革农村公共建设投资监管体制,制定统一适用农村公共建设的投资管理办法,通过顶层设计破除制度障碍,推行村民自建机制。(记者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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