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中国梦书写壮丽司法篇章
——五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工作综述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0773件,审结49863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74%和19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610.5万件,审结、执结5525.9万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29.3%和29.8%。
东方风来,春的脚步愈来愈近。
从2008到2012,春秋轮回,日夜交替,中国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涉过急流险滩,坚持科学发展,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接近。
从2008到2012,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工作与中国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复兴相伴相随,33万法院干警与法治中国一路同行。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0773件,审结49863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74%和19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610.5万件,审结、执结5525.9万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29.3%和29.8%。
五年来,全国法院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直在98%以上;2012年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1.2%,二审后达到99.4%。
五年云卷云舒,五年浓墨重彩。各级人民法院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各方面工作取得历史性进步。
公正司法是第一责任
所有的司法理念、工作思路和改革举措,最终都要靠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来检验,都要靠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与认同程度来检验。
五年间,全国法院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14万件,积极参与打拐、禁毒和反腐败斗争,妥善审理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等一批大案要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年间,全国法院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审判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及时审理涉及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5·12”汶川地震等相关案件,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年间,全国法院高度重视依法保障民生,依法严惩涉及问题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妥善处理人身损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婚姻家庭等案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年间,全国法院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机制,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委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等活动,一大批“老赖”被强制执行,执行难问题进一步缓解。
“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
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五年间,司法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方式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机制不断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规则,消除公众的知情障碍。在各地法院,旁听人员通过安检,领取旁听证即可进入法庭自由旁听。
裁判文书不说理、不讲理,一直饱受诟病。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裁判文书要充分表述当事人诉辩意见、证据采信理由以及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的推理与解释过程,做到说理公开。
阳光下的司法更加有公信力。各级法院普遍实行开放日制度,大力拓展民意沟通的对象和渠道。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微博法院、网评法院……一系列网络新技术在司法公开中大展身手。
“很高兴来到这里,贵院开放一小步,中国法治进步一大步!”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期间,诸多应邀前来参观的网友代表们的感慨。
2009年5月实行新闻发布会例会制度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7次;“中国法院网”已为全国四级法院开通专用于民意沟通的电子信箱,办理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共13批次。
司法公开是自信的表现,它让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得到提升,让人民群众离法院更近,对法院更加放心,更加信任。
廉洁是公平正义的基石
执法如山,清廉如水。这是13亿人民对33万法院干警的新要求、新期待。
2008年10月28日,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纸免职决定震惊中国司法界: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黄松有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被“双规”审查。
这是一声惊雷,也是一声警钟。
这虽然只是极个别法官的问题,但放在时代的大背景下审视,也绝非偶然。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既给人民法院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考验。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司法廉洁正在经受着严峻的考验,要坚持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司法公正。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系列廉政规章与制度:监察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司法巡查制度、廉政监察员制度等等,推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个严禁”,违者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一律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网开一面,绝不允许姑息养奸。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一些地方法院利用司法职权乱收费、乱拉赞助和坐支挪用涉案款物等问题,组织集中开展了对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坚决遏制“请托说情”之风对办案工作的干扰;建立法官任职回避制度,明确要求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必须实行“单方退出”。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法院干警的职务行为,防止法院干警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出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构建符合审判规律、具有法院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推动下,司法廉洁已成为法院文化、司法精神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不断为法院文化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和源泉。
永远坚持司法为民
五年来,许多优秀法官的事迹感染了我们。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做出了突出成绩,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江苏省靖江市法官陈燕萍,在基层法庭工作14年,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群众评价“案子到陈法官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
——吉林省农安县法院哈拉海法庭法官翟树全,在乡村法庭一干就是20多年,恪尽职守,淡泊名利,扎根乡土,愿做一辈子群众信赖的乡村法官。
还有更多的人民法官植根群众之中,懂社情民意,知民间冷暖,把百姓当亲人。为渔家债务纠纷调查取证,他们划一叶小舟在芦荡与滩涂之间穿梭,心甘情愿;为方便群众就地解决问题,他们在田间院坝开庭,有声有色。
冰冷的卷宗背后,融入的是暖暖的民生民情;严肃的法威之下,蕴含的是深深的关切和真情。
新的号角已经吹响,各级人民法院将以更大的毅力和勇气,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书写更为壮丽的司法篇章!
记者 徐 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