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2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推选出了31名优秀青年检察官和2个优秀青年检察官群体,他们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体现了检察职业精神和时代良好风尚,被誉为“最美青年检察官”。《检察日报》特邀其中8名“最美青年检察官”,讲述他们的难忘故事和法治畅想。
赵叶红:两个问题待解决
赵叶红:两个问题待解决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2011年被陕西省检察院记二等功
赵叶红
长期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我对相关问题十分关注,认为有两个问题需要着力加以解决:
一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配套问题。二是未成年人监护权问题。详细》
益西平措:呵护孩子成长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阿里分院公诉处处长,曾荣获自治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益西平措
我在阿里出生和长大,曾是一名小学教师。当看到一些孩子因为缺乏法律意识而误入歧途、锒铛入狱时,我无比痛心。那时我想,知识的缺失可以弥补,但道德和法律的缺失却会造成终生悔憾。详细》
武广轶:努力折射太阳光辉
云南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
参与办理了10·5糯康集团故意杀害中国船员案件
武广轶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批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无比贴近和打动了每一个普通人。“个案的公平正义”也正契合了我自己的公诉梦想和理念。详细》
封彦宇: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员,
在基层农村挂职第一书记时被称为“好检察官书记”
封彦宇
“法治小康”是农村地区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农民应成为“法治小康”的建设者。但两年多基层农村的挂职经历使我看到,农民往往是法制宣传的被动接受者,是村民自治的旁观者,是合法利益诉求的“沉默者”,是农村非法利益集团侵害的受害者…… 详细》
华丽:传递法治“正能量”
湖北省天门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
华 丽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校学生犯罪的比率攀升,“官二代”、“星二代”、“富二代”犯罪造成的社会影响更为恶劣,花季般的少年毁掉整个人生,让人痛惜。因此,相比在办案时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防患于未然显得更为重要。我建议在中小学增设法律常识基础课程,并落到实处,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让学生们知法、守法、懂法,力争杜绝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详细》
边学文:让温情的阳光普照
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处长,
2011年6月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边学文
刑事司法疆域常常铁血狼烟,难有畅快与欢喜。以刑罚发动去惩戒暴行,杀伐之气毕竟逼人,刑事司法难道不能多关照基本人性?
公众对法秩序的幸福寄望,理应让以身试法者饱尝恶果,些许告慰被害方遭致的疼痛。事实上,我们在法定职能以外创发、以救济被害方为基点的种种实践机制深入、有效并仍绵绵铺陈。然而,作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的检察官,是否能在罪证体系的审阅中、在凝重威严的庭审中注入善意与温情?对此问题的思索,正是将修改后刑诉法张扬的人性尊严价值内化为温情刑事司法立场的过程。详细》
门美子:尊重每个人的尊严
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2012年获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
门美子
“法治”是现代社会美好、值得追求的事物,不仅意味着有法而治、依法而治,也意味着人民主权、权利保障。
任何一个法律人,都以追求法治为终极理想,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我亦如此。但事实上,社会中违背法律精神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如公捕、公判大会依然上演。进行公捕公判之人,必是认为这样既能震慑犯罪,也便于法制宣传,能够抑制犯罪。但是,我认为这种“杀鸡儆猴”的方式不仅不能起到遏制犯罪的作用,而且有悖现代法治精神。详细》
王爱平:要敬畏公权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侦查处检察官,
侦查学博士,曾参与办理山西溃坝事故等多起大案要案
王爱平
中国文化不缺少对公权力的向往,却鲜有敬畏。何为“敬畏”?即当你面对他时,小心翼翼,谨慎细微,生怕犯一点错误。有人认为,只要不收受他人好处,就是好官。殊不知,懈怠职责、滥用权力与贪污受贿相比,对社会财富的破坏和对法治根基的侵蚀一样严重。作为一名从事渎职犯罪侦查工作的青年检察官,在办案中,我见到太多由于缺乏对权力的敬畏,或滥用权力或玩忽职守,进而给国家财富、百姓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后果的情形。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