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祁波
幸福感是一项重要的个人工作、生活质量的心理衡量指标,正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由于职业本身的高风险、高压力特点,再加上高强度、高负荷的日常工作,警察承受的心理压力往往很大。因此,提高警察幸福感是加强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政工干部,笔者认为,要为民警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就要从多个角度出发,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并重点完善五项工作保障机制。
完善有限警力调配机制
要实现警力的效能最大化,一方面应积极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努力增加警力编制,保障开展正常警务工作的必要警力,从根本上避免警务人员的过度劳累。另一方面,在警力不足、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应合理调配警力资源,探索民警岗位双向选择和轮岗交流制度,使民警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和位置,拓展民警职业发展空间,实现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同时,积极加大对警务科技的投入,抓好现代科技成果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来抓,把深化建设与深度应用有机结合,以科技强警实现警力的 “无增长改善”。
完善心理健康保障机制
科学疏导警察心理压力,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警察心理咨询机制,通过开设心理门诊、开通咨询电话、咨询信箱和博客、微博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民警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怨。对有心理障碍倾向的民警给予特殊关注,多进行面对面、键对键的交流,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
对警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的普查建档,要结合个人特点,按职级、按年龄段、按警种、性别等不同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包括思维、观察、记忆、情绪、性格等方面的基础心理品质训练和心理潜能激发训练,以提高他们的职业耐受力、调节力、自控力和灵活度等。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民警,应及时发现治疗,妥善安置,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完善警察文化建设机制
要通过警察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民警职业归属感。要在公安机关内部建立信息反馈以及有效的沟通渠道,使民警的需求和建议能较快地反映到管理层。同时,民警也能及时准确地得到关于自己工作的反馈信息。领导干部要善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经常反省自己的行为是否为下属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关注民警的思想状态,关心和尊重民警,建立起互相支持的上下级关系。要让民警有更多的进言机会,最大程度地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
政工部门应该帮助民警建立职业发展规划,为民警个人的职业发展和才能展示提供平台,发展培养民警多方面的兴趣爱好,从多种角度使民警感受到成功带来的喜悦。加强上下级之间非正式场合的沟通与交流,可以通过诸如发送励志短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民警感觉到组织的关心无处不在。
完善警察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营造健康良好的执法环境,应加快对警察执法权益保护的立法研究,把警察合法权益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弥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该领域的空白。
要对阻挠警察正当执法的行为,特别是围攻、殴打等袭警类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宽容,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的威严和民警人身安全。建立对民警乱投诉的处罚制度,对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民警的行为给予有力的惩处,努力营造一种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除此之外,对民警在执法中遇到的困难或无过错投诉,公安机关要多信任、多理解,并对其中的共性问题教以工作方法和处置对策,妥善应对执法中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就要做到考核目标明确、考核标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和激励性。
首先,标准要公平。要运用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对民警的绩效进行定期考评,针对不同对象,制定科学的个性化考核评价标准,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岗位工作的难易程度客观公正地制定绩效目标并实施考核。要增强奖励的针对性,推广“一事一奖”制度,参考高校“学分制”的形式将民警在平时的点滴工作、突出贡献都客观翔实地予以记录,在充分沟通、反馈的基础上评估排名和兑现奖惩,切实提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要确保考核过程公平。要建立绩效考核监督机制,保证考核工作公正和公开,通过对民警价值的科学评价,使绩效考核结果成为民警提拔任用、立功受奖的主要依据。要确保选拔机会公平。为了使各种人才脱颖而出,在民警的选拔使用上既看文凭,又看水平;既考虑专业,又考虑专长;既看现有能力,又看潜在能力,把民警放在同一起跑线上去考核,为民警提供公平的竞争舞台。(作者为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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