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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检察官一线把脉民警办案

2013-03-10 10:59: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提出取证要求分析不批捕原因

  检察官一线把脉民警办案

  2月14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谢建荣等4人提起公诉,这个案件的办理,是检察院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把脉”后,立案监督办理的。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派出所的法律监督,往往依赖于对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的书面审查。由于范围狭窄,大量没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得不到有效监督。”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金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检察官与基层民警沟通不够,导致派出所承办案件中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的不捕率相对较高。”刘金华说,泰州市检察院的调研表明,2008到2010年不捕率始终在25%左右。

  为强化对派出所的法律监督,提高基层派出所民警的办案质量。2011年1月起,泰州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实行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制度。

  根据制度要求,泰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116个派出所设立48个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定片、定期到辖区,通过查阅案卷等方式,对派出所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动态介入行政、刑事案件办理,对派出所办案件进行“把脉”,从审查批准逮捕的角度,提出取证要求。

  为方便检察官监督,经协商,每月25日,派出所将辖区内本月刑事案件接警记录、发案、立案、结案等情况,向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通报。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每月5日,将上月审查批准逮捕,特别是不批准逮捕的原因分析等有关情况归纳汇总,通报给派出所。

  2012年5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驻苏陈派出所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查阅报案记录,发现有群众反映:2011年下半年以来,当地个体老板贾庆生等人,经常趁人不备,偷偷将化工废物运至公路边空地填埋,空气中经常弥漫强刺激性气味,老百姓深受其害。由于对法律吃不透,有关部门对此一直没有立案。

  检察官实地调查后发现,填埋废物气味熏头,已对土壤造成污染,应追究贾庆生等人刑事责任。2012年6月1日,海陵区检察院向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发函,建议将此案移送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立案侦查。6月3日,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刘金华表示,实施驻派出所检察官做法以来,派出所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不捕率已降至目前的15%。(葛东升 蔡爱东)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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