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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检查工作印记:反腐倡廉肃贪惩渎扬清风

2013-03-09 11:36: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2008年以来,高检院相继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以专项工作为抓手,盯紧重点领域、环节、人员的贪腐犯罪,推进办案工作向深入发展。

    2010年以来,检察机关强化对案件线索的统筹综合使用,缜密开展辐射性初查,积极推进集约办案,推广各地“挖窝查串”成功经验,有力地提升了反贪办案的整体水平。

    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陈同海、王立军……一批腐败官员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提起公诉,受到法律严惩,是检察机关依法坚决查处腐败分子的有力明证,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严惩腐败的热切期盼。

    2011年7月,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提出:要牢固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坚持以数量为基础、质量为生命线、效率为保障、效果为根本、安全为前提,做到五者协调统一、相辅相成。此次会议将“三个强化”精练地表述为“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并被确立为“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中的“总要求”。

    2012年3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通过。为全面应对刑诉法修改对反贪工作提出的新挑战,高检院反贪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贯穿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意见》,为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提升水平指出路径。

    “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发反腐动员令。1月29日,高检院召开党组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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