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院长,在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挂职检察长助理期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3月7日,农工党中央委员陈晶莹代表对本报记者谈起这个幸福的巧合,面露微笑。
虽然挂职已经结束,但陈晶莹与“检察”二字的感情越发深厚:“我在挂职期间主要负责民行检察和研究室的工作。上海是金融中心,上海市检察机关的金融检察是极具特色的创新。”陈晶莹对记者说,“金融活动中的职务犯罪造成极大危害,只有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才能让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维护金融活动正常秩序,有赖于检察机关发挥惩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以金融检察为金融活动护航。”陈晶莹说,“检察机关推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对于建立金融征信体系,树立商业诚信,有极大促进作用。”
作为法学专家,陈晶莹充分利用她的特长履职,她还建议完善进出口贸易中企业自制汇票的法律规制问题。(记者张伯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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